发布日期:2021-07-25  生效日期:2021-07-25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研究起草了《关于明确城市维护建设税纳税人所在地具体地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1年7月31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
一、征集时间:
2021年7月25日至2021年7月31日,共7日。
二、意见反馈方式:
1.通过信函方式请邮寄至: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北京路376号广东省财政厅(税政处)或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花城大道767号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财产和行为税处);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请发送至:czt_szc1@gd.gov.cn;
3.通过省财政厅门户网站-公众互动-意见征集栏目或省税务局门户网站-互动交流-意见征集栏目直接填写反馈意见建议。
联系电话:020-83170305/020-37990541;传真号码:020-83170932/020-37999067。
广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2021年7月25日
附件:关于明确城市维护建设税纳税人所在地具体地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1、关于扩大城乡居民住宅巨灾保险保障范围进一步完善巨灾保险制度的通知
2、北京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关于公布北京市2020年度第十四批、2021年度第十四批、2022年度第九批、2023年度第六批和2024年度第一批取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单位名单的通知
5、云南省资产评估协会关于2024年资产评估师执业会员网络在线继续教育费用报销方式的通知
声明与提示:相关信息谨供参考,具体以正式文件为准。
大侠既然来过,何妨留下墨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