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1-07-21  生效日期:2021-07-21
内税函〔2021〕315号
国家税务总局呼和浩特市税务局、呼和浩特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呼和浩特市税务局关于中原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汇总缴纳增值税的请示》(呼税发〔2021〕69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中原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在内蒙古自治区内的总、分机构实行“统一核算、分别入库”汇总缴纳增值税方式,具体按《关于金融业总分机构试点纳税人汇总缴纳增值税的公告》(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公告2016年第7号)规定执行。
企业未来新增分支机构符合自治区内汇总缴纳增值税条件的,按照本批复规定执行。
附件:中原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汇总缴纳增值税总分机构名单(截至2021年7月7日)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2021年7月21日
1、关于扩大城乡居民住宅巨灾保险保障范围进一步完善巨灾保险制度的通知
2、北京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关于公布北京市2020年度第十四批、2021年度第十四批、2022年度第九批、2023年度第六批和2024年度第一批取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单位名单的通知
5、云南省资产评估协会关于2024年资产评估师执业会员网络在线继续教育费用报销方式的通知
声明与提示:相关信息谨供参考,具体以正式文件为准。
大侠既然来过,何妨留下墨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