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1-08-09  生效日期:2021-08-09
豫税函〔2021〕109号
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辖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税务局,局内各单位:
7月下旬以来,河南省各地遭受特大暴雨灾情和新冠肺炎突发疫情,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正常办理涉税业务造成重大影响,为进一步便利纳税人统筹办理纳税申报事项,支持企业灾后重建和疫情防控.依照税收法律法规以及税务总局防汛救灾和疫情防控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我省 2021年8月份纳税申报期延长至2021年8月31日。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
2021年8月9日
1、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本市会计师事务所科学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2、福建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福建省2023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情况通报
声明与提示:相关信息谨供参考,具体以正式文件为准。
大侠既然来过,何妨留下墨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