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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招募会计师事务所与河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河北大学三方共建河北省实践型教学示范基地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8-06  生效日期:2021-08-06

阅读量:463 次      来源: 河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冀会协〔2021〕46号

各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规划(2021-2025)》文件中关于“各级会计师协会与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专业方向院校共建实践型教学基地”的精神及厅领导批示,为推动行业与高校合作,提高行业在高校的影响力、吸引力,弥补行业后备人才不足问题,拟由河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牵头与会计师事务所、河北大学三方共同建立河北省实践型教学示范基地,并招募有意愿的事务所加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合作原则

(一)协会主导。三方联合办学,由协会主导,事务所、院校配合联动,目的是依托河北大学学科优势及实验室,为行业培养高素质后备人才。协会发挥自身优势,积极与事务所、院校主动对接、主动谋划、主动出击、耐心宣传,积极引导,杜绝有形无效。

(二)三方共赢。通过合作,实现三方软硬件优势互补、校企师资力量充分融合、共同开发应用型研究成果、实现院校教学改革创新,有针对性地培养人才,结合市场导向,注重学生实践技能,培养出社会需要的人才的同时,解决行业后备人才不足的问题。

二、合作模式

(一)签署框架协议。三方共同签署《实践型教学示范基地合作框架协议》,框架协议拟签署2年有效期,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胜任能力指南》的要求,开展行业后备人才培养工作,出台《实践型教学示范基地合作指导意见》,保障基地良性运转。

(二)建立健全管理体系。三方成立基地管理委员会,负责基地建设、常规管理、项目合作、实习管理。

三、资金来源

设立实践基地专项资金,专项资金具体由河北大学管理学院进行管理,接受基地管理委员会的监管,经费根据实际使用情况列支,结余经费结转下一年度使用。

资金来源由合作三方分别出资;本着自愿原则,有意愿的会计师事务所根据本所未来人才发展需求及社会责任,自愿出资并进入基地管理委员会,参与实习基地后续建设及管理工作。

会计师事务所申报要求

1.注册地址在河北省省内的会计师事务所(含分所);

2.所内注册会计师10人以上,上年度业务收入在500万元以上;

3.会计师事务所三年内未受到行政处罚、行业惩戒。

对参与三方共建河北省实践型教学示范基地的会计师事务所,协会将在网站公示并在事务所挂牌。

五、其他

请申报的会计师事务所于8月31日前,将申报信息表(详见附件)以电子邮件方式报省注协继续教育部,pxb@hebicpa.org.cn,联系电话0311-83939391。

附件:河北省实践型教学示范基地申报表

河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1年8月6日

河北省实践型教学示范基地申报表.doc

大侠既然来过,何妨留下墨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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