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实务法规
  2. 涉税争议解决
  3. 商城
  4. 工具
  5. 芥末市场

财政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1685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1-08-20  生效日期:2021-08-20

阅读量:378 次      来源: 财政部     

财金函〔2021〕35号

赖秀福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落实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 提高农业保险财政补贴保费质效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2007年以来,财政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精神,实施了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以来,不断加大支持力度。2007-2020年,中央财政累计拨付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1868亿元,年均增长23%,各级财政以近80%的保费补贴推动了农业保险快速发展。

一、财政部高度重视提高保费补贴资金拨付工作

根据《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险费补贴管理办法》(财金〔2016〕123号),中央财政在地方自主开展、自愿申请并承担一定补贴比例基础上,给予一定配套保费补贴支持,补贴资金采取“提前下达+当年据实结算”的拨付方式,一般不存在拖欠的问题。2019年,我们在相关文件中进一步要求,各省级财政部门应进一步加强对农业保险保费资金的规范化管理,督促省级以下各级财政部门扎实做好保费补贴结算,及时向经办机构拨付补贴资金,原则上至少每季度与经办机构结算1次,不得拖欠。关于各级财政部门保费补贴资金的拨付时效事宜,2020年以来,财政部部署地方财政部门进行了专项核实,逐年逐项逐级与保险机构进行核对,进一步督促提高保费补贴资金拨付使用效率。

二、财政部将继续统筹做好保费补贴资金审核拨付

农业保险事关农户切身利益,事关农业农村发展,事关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助力乡村振兴,财政部将会同相关部门、单位和承保政策性农业保险的保险机构,尽心履职,齐抓共推农业保险工作,切实将党和政府支持的惠农政策落到实处。一是落实好保费补贴各项规定。中央财政足额安排补贴预算,及时拨付补贴资金。指导省级财政部门在符合规定的前提下,建立健全与保险机构的信息共享和沟通协商机制,缩短资金审核拨付时间,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二是督促保险机构依法合规展业。要求承保政策性农业保险的保险机构不断加强和改进农业保险管理,确保承保理赔数据真实准确,按规定将农业保险政策、承保情况、理赔结果、服务标准和监管要求等进行公示,做到公开透明,并抓紧对农业保险历史不实账务进行调整,做到“账实相符”。三是指导财政部各地监管局严格审核把关。财政部各地监管局在审核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时,既要全面审核各项要素,也要审核地方财政尤其是县级财政保费补贴到位等情况,发现不符合规定的,要求有关方面及时整改,切实推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联系单位及电话:财政部金融司  010-68551264

财政部

2021年6月29日


大侠既然来过,何妨留下墨宝...

最新法规推荐:

1、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政策的通知

2、关于印发《关于办理证券期货违法犯罪案件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

3、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印发《加快引育高能级主体构建充满活力的产业生态若干措施》的通知

4、贵州省税务局税费优惠政策汇编

5、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10号

声明与提示:相关信息谨供参考,具体以正式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