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0-05-05  生效日期:2010-05-05
川国税发〔2010〕46号
2010年5月5日
国家税务总局:
我省绵竹巡洋化工有限公司等2户企业,由于邮局投递失误等原因(分户情况说明详见附件),造成20份增值税专用发票未能按期通过认证,涉及增值 税进项税额325615.43元未抵扣。通过主管国税机关核实,鉴于这2户企业均能依法纳税,且纳税遵从度较高,其所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所购货物交易真 实,且符合现行增值税抵扣范围,为支持企业发展,经研究同意上报该批未能按期认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恳请国家税务总局给予延期认证稽核,比对相符的准予抵 扣。
妥否,请批示。
附件:绵竹巡洋化工有限公司等2户企业增值税专用发票逾期未认证抵扣的情况说明(略)
1、关于发布会计专业学位类别硕士学位论文基本要求(试行)的通知
3、关于延续执行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展期内销售的进口展品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
4、湖南省商务厅关于对《湖南省中小微外贸企业汇率避险产品政府风险补偿资金支持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5、关于《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声明与提示:相关信息谨供参考,具体以正式文件为准。
大侠既然来过,何妨留下墨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