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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关于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1294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1-07-23  生效日期:2021-07-23

阅读量:856 次      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     

黔税提复字〔2021〕22号

肖昀委员:

您提出的《用好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助推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收悉。感谢您对我省税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科技部门要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引导企业积极申报研发活动和研发投入”的建议

近年来,针对工作中发现的实际问题,省科技厅与省税务局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项目技术鉴定工作的通知》(黔科通〔2018〕107号)和《关于明确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项目技术鉴定相关事项的通知》(黔科通〔2019〕24号),规范了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技术鉴定程序,明确了所需资料和办理时限,保障了政策准确落实。同时,抓紧抓实政策培训宣传辅导工作。一是广泛宣传。先后印发《科技创新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及办理指南》《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主要政策》《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报表及相关资料》《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优惠政策》《科技型中小企业政策要点》等宣传册,利用部门门户网站、微博微信、办税服务厅、12366税务咨询热线等渠道,多方位宣传研发费加计扣除政策等科技创新税收优惠政策。二是重点培训。省科技厅每年会同省税务局等组织开展专题培训,向高新技术企业、有技术中心的企业等重点企业讲解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税收优惠政策内容、项目技术鉴定流程、费用归集核算等,帮助企业财务和技术人员了解政策变化、执行口径、管理方式等,“十三五”以来共组织专题培训17期,参训人员6000余人次。各地科技和税务部门也同步加强对所辖重点企业的相关政策培训。三是精准辅导。省科技厅连续三年启动“千企面对面”服务活动,将2300余家重点企业纳入全省科技系统走访服务范围,点对点、面对面开展送政策上门服务。2020年,对全省3000余家企业研发投入情况进行调度,开展重点企业研发投入上门服务工作,指导和帮助企业做好财务核算归集。税务部门通过送政策上门、调研座谈等形式实现一对一政策辅导,让纳税人了解掌握政策。

二、关于“税务部门要在积极引导、帮助企业享受税收优惠的同时,加大检查力度,确保优惠政策发挥导向作用”的建议

一直以来,税务部门高度重视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落实工作,深刻认识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是企业创新驱动的重要抓手,全省各级税务及科技部门全面联合、联动开展贯彻落实的同时,加大对落实情况的检查管理力度。一是运用信息化手段管控数据。及时优化升级电子税务局网报软件,增设纳税人容易错填、误填、漏填的提醒提示服务,屏蔽不属于我省纳税人填写的表格栏次,减少纳税人填报错误率。部署税收政策风险提醒服务,对纳税人网报的汇算清缴数据进行政策风险扫描提示,控制申报数据入口质量。运用企业所得税管控平台的风险指标功能,按日扫描已申报汇缴数据,对于填报错误或享受政策存疑的企业,及时开展核实,辅导确实存在问题的企业更正申报,保障政策精准落实。二是开展调研督导。每年度汇算清缴期间,省局适时通报各地研发费加计扣除政策落实情况,督促各地工作进度及质量。省局组成由处领导带队的工作组,实地调研督导部分市州及区县局的研发费加计扣除政策落实工作,要求各地精准把握政策,了解政策落实的疑点难点,现场解决问题,精确推进政策落地生效。三是实施后续管理。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等文件精神,各级税务机关按要求通过专项核查、纳税评估、风险管理等方式开展后续管理。近年来,各级各部门加大督查、审计、巡察等工作力度,并将研发费加计扣除政策落实情况作为一项重要检查内容,进一步把好了政策落实精确度。

三、关于“税务部门应出台相关政策,引导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加大对企业研发支出的服务力度,为企业享受税收优惠保驾护航”的建议

近年来,税务部门采取多项措施引导涉税专业服务机构规范发展、诚信经营、按市场规则公平拓展涉税服务,帮助企业根据自身需要自行决定是否聘请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为其服务。一是优化实名制管理。在贵州省电子税务局网站建立“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管理”模块,实现“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信息采集”“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年度报告报送”等17个事项的全程网上办理。通过发放操作手册、在线辅导等措施,帮助涉税专业服务机构规范报送相关信息,依法依规从事涉税服务。截至2021年6月,我省纳入实名制管理的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共1479户。二是定期开展信用评价。贵州省税务局每年开展涉税专业服务年度信用评价工作,按时对外公布评价结果。2021年,已通过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贵州省税务局门户网站、贵州省电子税务局、各地办税服务厅公告栏等渠道,向社会公布涉税专业服务机构评价结果,并向贵州省发改委信用平台推送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相关信用信息。三是对专门事项提出涉税服务要求。企业在申请认定高新技术企业时,需向认定机构提交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的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及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有利于发挥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的专业特长,为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保驾护航。

下一步,贵州税务部门将积极与税务师行业协会、注册会计师行业协会等协作,组织开展研发费加计扣除等税收政策的宣传培训,充分发挥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的业务优势,服务辅导企业正确享受研发费加计扣除政策,推动我省企业创新驱动发展。

再次感谢您对我省税收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真诚希望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以便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改进和完善。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

2021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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