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1-04-25  生效日期:2021-04-25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大对物流行业支持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以来,为减轻企业负担,助力实体经济发展,党中央、国务院实施了更大规模的减税降费政策,出台了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同时深化增值税改革,降低增值税税率,扩大进项税额抵扣范围,试行增值税增量留抵税制度。2018年7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挂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上述政策的落实对物流行业税收红利已显现,切实减轻了企业的负担。
对于您提出的“继续降低物流行业增值税税率”的建议,根据税收征管法有关规定,省税务局没有权限继续降低物流行业增值税税率,下一步我们将积极向国家税务总局反映,争取进一步完善税收政策,促进物流行业的发展。
感谢您对税务部门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
2021年4月25日
1、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政策的通知
2、关于印发《关于办理证券期货违法犯罪案件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
3、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印发《加快引育高能级主体构建充满活力的产业生态若干措施》的通知
声明与提示:相关信息谨供参考,具体以正式文件为准。
大侠既然来过,何妨留下墨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