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1-03-30  生效日期:2021-03-30
闽税函〔2021〕45号
田毅欣、王宏代表提出的《关于打破部门数据壁垒、实现互联互通的若干建议》(第1029号)已收悉,我单位的办理意见如下:
我局按照福建省大数据管理局要求,着力搭建福建省税务局对外数据交换平台,加强数据日常共享管理,在“打破部门数据壁垒、实现互联互通”方面主要完成以下工作:
一是按照“应享尽享”原则将相关涉税数据实时共享至福建省政务数据汇聚共享平台,实现平台之间信息系统、数据资源的整合互通。截至3月18日,我局通过省政务汇聚共享平台共享数据表项26张,数据1.87亿条,与公安、商务、市场监督、外汇管理、人社、民政、环保、住建等部门实现信息实时共享。
二是按照省政府部署,通过省政务数据汇聚共享平台,对接福建省金融服务云平台,加强税银企联动,助力企业融资“马上办、网上办、掌上办”。
三是我局电子税务局是按照税务总局《电子税务局规范》建设的系统,与福建省社会用户和实名认证授权平台实现对接后,已按照《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与省直已建系统接口服务规范v3.15》与省网上办事大厅对接,并已配合相关部门实现“一窗通”办理。
下一阶段,我局将结合人大代表有关建议,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全面梳理对外交换共享清单,健全数据共享机制,逐步扩大涉税数据共享范围,实现与更多部门信息共享。同时,拓展外部门数据获取范围,充分发挥从政务数据汇聚平台获取的外部门数据作用,提升数据管税能力,让群众、企业办事更便利、更快捷,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特此函复。
领导署名:郑孝真
联系人:郑陆艺
联系电话:0591-87098931,18059133061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2021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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