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实务法规
  2. 涉税争议解决
  3. 商城
  4. 工具
  5. 芥末市场

深圳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深圳市民政局关于确认2021—2023年度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以及取消部分社会组织2020—2022年度相应资格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1-12-30  生效日期:2021-12-30

阅读量:441 次      来源: 深圳市财政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公告2020年第27号)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有关衔接事项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民政部公告2021年第3号)有关要求,经市财政局、深圳市税务局、市民政局联合确认,现将2021—2023年度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共45家)予以公布(见附件1)。

同时,按照上述文件有关指标要求,对深圳市五月花海公益基金会等6家社会组织2020—2022年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予以取消(见附件2)。

特此公告。

附件1:深圳市2021—2023年度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

附件2:取消深圳市2020—2022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社会组织名单

深圳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深圳市民政局

2021年12月30日

附件1:深圳市2021—2023年度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docx

附件2:取消深圳市2020—2022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社会组织名单.docx

大侠既然来过,何妨留下墨宝...

最新法规推荐:

1、关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

2、关于开展2024年度资产评估业务报备专项检查的通知

3、关​于优化已故存款人小额存款提取有关要求的通知

4、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完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服务管理的通知

5、关于就《证监会系统离职人员入股拟上市企业监管规定[试行]》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声明与提示:相关信息谨供参考,具体以正式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