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2-04-26  生效日期:2022-04-26
各区县(市)房产、税务部门:
为消除新冠疫情对我市正常生产生活造成的不利影响,减轻群众购房负担,满足住房需求,经研究,个人住房转让增值税免征年限按国家规定执行,由5年调整为2年。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联合发布部门按照工作职责负责解释。
沈阳市房产局 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税务局
2022年4月26日
(此文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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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河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2024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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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与提示:相关信息谨供参考,具体以正式文件为准。
大侠既然来过,何妨留下墨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