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2-05-01  生效日期:2022-05-01
锡建房市〔2022〕4号
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国家税务总局无锡市各区税务局 :
为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研究,市区个人住房转让增值税免征年限按国家规定执行,由5年调整为2年。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无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国家税务总局无锡市税务局
2022年5月1日
2、云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云南省注册会计师信用评级评价暂行办法》的通知
4、河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2024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5、天津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司法诉讼中相关鉴定业务的风险提示
声明与提示:相关信息谨供参考,具体以正式文件为准。
大侠既然来过,何妨留下墨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