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2-03-24  生效日期:2022-03-24
佛建〔2022〕16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相关部门,佛山中德工业服务区(三龙湾)管理委员会、佛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执行《广东省绿色建筑条例》,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人民银行 国管局 银保监会关于印发绿色建筑创建行动方案的通知》(建标〔2020〕65号)和《关于印发<广东省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的通知》(粤建科〔2021〕166号)要求,结合《广东省建筑业“十四五”发展规划》,决定在全市开展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助力实现碳达峰目标和碳中和愿景。现将《佛山市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5)》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佛山市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5)
佛山市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5).rar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佛山市教育局 佛山市科学技术局
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佛山市财政局
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
佛山市生态环境局 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
中国人民银行佛山市中心支行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
委员会佛山监管分局
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年3月4日
2、云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云南省注册会计师信用评级评价暂行办法》的通知
4、河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2024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5、天津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司法诉讼中相关鉴定业务的风险提示
声明与提示:相关信息谨供参考,具体以正式文件为准。
大侠既然来过,何妨留下墨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