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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税务局 常州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转发关于规范涉税中介服务行为 促进涉税中介行业健康发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6-28  生效日期:2022-06-28

阅读量:337 次      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税务局     

常税发〔2022〕34号

各辖市(区)税务局、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市场监督管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 江苏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规范涉税中介服务行为 促进涉税中介行业健康发展的通知>的通知》(苏税发〔2022〕31号)转发给你们,并补充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统一思想,提升站位

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规范涉税中介服务行为的重要意义,从有利于促进行业健康发展,为市场主体发展营造公平法治的环境,保障国家税收利益和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维护国家经济秩序和税收安全角度,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大力拓展税收共治格局。

二、严格落实,协同推进

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既定的工作步骤、时限和有关要求,压实工作责任,抓好工作落实,稳妥有序开展工作。在明确工作职责分工的基础上,对工作进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及时交换信息,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多方发力、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三、巩固提高,长效管理

各单位各部门要引导督促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依法诚信经营,提供有针对性的便利化服务措施。同时,要积极探索创新监管方式,对行之有效的制度措施及时加以固化,形成长效管理机制,持续规范涉税中介行业秩序。

各辖市(区)税务局要会同本级网信办和市监部门及时总结工作成效,并于9月9日前将总结材料、工作台账和典型案例分析上报市税务局纳税服务科。

联系人:黄佳文,联系电话:0519-89858532。

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税务局        

常州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6月13日

转发文件-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规范涉税中介服务行为 促进涉税中介行业健康发展的通知.doc

转发文件-涉税专业服务机构自查整改告知书.doc

大侠既然来过,何妨留下墨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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