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2-12-09  生效日期:2022-12-09
尊敬的张宏图委员:
您在政协长春市十四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优化企业金融信贷环境加大扶持中小微企业》的建议(第61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增加政策支持引导”建议的答复
由于长春市税务局没有制定税收政策的权限,仅能严格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制发的相关政策。针对国家税务总局现行的对中小微企业的系列税费支持政策,长春市税务局进行了梳理,主要内容如下:
一是退税政策。今年加大了小微企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力度,将先进制造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政策范围扩大至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并一次性退还其存量留抵税额。
二是免税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2022年4月1日起对适用3%征收率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阶段性免征增值税政策,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企业所得税100%加计扣除政策,对小型微利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等政策。
三是地方“六税两费”的减税,吉林省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按50%的税额幅度享受减征。
四是对于纳税人纳税确有困难的,可按规定减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对符合条件的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可延缓缴纳部分税费等政策。
以上税收政策均可以帮助中小微企业缓解暂时性资金困难,减轻企业负担。
二、“加大金融扶持力度”建议的答复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部署,长春市税务局持续开展“银税互动”活动,通过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合作,助力小微企业发展,银行可根据税务部门提供的纳税信用评价结果等信息,为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提供信用贷款,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
下一步长春市税务局将继续落实好现行优惠政策,加大宣传力度,为纳税人提供精准精细服务,帮助企业用好用足税收政策。通过加强与银行合作,不断完善“银税互动”机制,持续助力小微企业解决融资难问题。
感谢您对税收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税务局
2022年7月20日
(承办人姓名及电话:赵锴,0431-80505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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