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实务法规
  2. 涉税争议解决
  3. 商城
  4. 工具
  5. 芥末市场

财政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2733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3-01-05  生效日期:2023-01-05

阅读量:249 次      来源: 财政部     

财预函〔2022〕37号

赵俊民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涵养区生态补偿力度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明确中线工程受水区生态补偿义务和水源区保护责任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为进一步健全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完善生态补偿政策,推动生态保护补偿工作法制化,发展改革委会同相关部门研究起草了《生态保护补偿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就探索建立大型引调水工程对口协作机制、跨省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作出了专门规定,进一步明确了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职责,有利于激励生态保护者更好履行生态保护职责,推动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向更高质量发展。目前,《条例》已按程序上报国务院。下一步,相关部门将积极配合做好《条例》立法审查工作。待《条例》出台后,依照相关规定积极支持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涵养区省份建立稳定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促进受水区和水源区关系更加紧密,助力水源区做好生态环境保护、产业转型发展、群众增收致富等工作,保障水源区的水质安全。

二、关于提高纵向生态补偿转移支付测算标准

近年来,财政部以南水北调中线水源地为重点,不断完善有关转移支付办法,加大转移支付力度,支持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生态保护补偿。一是2008年,中央财政设立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优先将安康市在内的陕南中线工程水源地相关县(市)全部纳入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范围,增强相关县(市)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能力,引导其加强中线工程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二是2011年,进一步加大对中线工程水源地转移支付力度,将相关县(市)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运行费用缺口等作为特殊支出纳入转移支付测算。三是2020年,考虑中线工程水源地实际贡献、因水源保护经济发展受限等因素,单独安排7.79亿元用于提高中线工程水源地相关县(市)转移支付补助系数,2022年又增加安排10亿元,再次加大对中线工程水源地支持力度。按照《中央对地方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办法》相关规定,2022年,中央财政已合计下达陕西省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46.7亿元,同比增长15.6%,高于全国平均增幅。

此外,中央对地方均衡性转移支付通过测算各地标准财政收入和标准财政支出,对存在收支缺口的地区予以补助。因此,均衡性转移支付具有内在的“自动补偿机制”,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地方因生态保护、环境治理等形成的减收增支,会自动放大其收支缺口,相应增加均衡性转移支付规模,形成自动补偿。2022年,中央财政已下达陕西省均衡性转移支付785.97亿元,较上年增加55.65亿元。

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均衡性转移支付属于财力性转移支付,由中央财政下达到省,陕西省可统筹用于支持安康市等陕南地区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下一步,财政部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继续完善转移支付办法,加大对生态功能重要地区转移支付力度,提高相关地区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能力,支持地方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同时,指导省级财政部门完善省对下转移支付办法,合理优化省以下财力配置格局,进一步加大对生态功能重要地区的财力支持,引导基层政府保护生态环境和改善民生,筑牢国家生态安全屏障。

三、关于加大对水源区生态环境保护支持力度

财政部高度重视水污染防治和水生态修复工作,近年来通过安排水污染防治资金等专项转移支付加大对水源区生态保护支持力度。2022年,中央财政安排陕西省水污染防治资金13.24亿元,同比增加24.13%,支持开展流域水污染治理、流域水生态保护修复、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地下水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资金采取切块方式下达到省,陕西省可结合实际情况统筹用于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涵养区生态环境保护。此外,生态环境部已将汉江流域纳入国家重点流域治理重点,特别是将丹江口水库纳入“新三湖”(白洋淀、洱海、丹江口)治理,配合制定《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污染防治和水土保持“十四五”规划》,统筹推进污染治理、生态保护修复高质量发展。支持推动包括陕西在内的中线水源区各地加强项目储备和实施,推进水生态环境治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水环境监测和应急能力等建设。

下一步,财政部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督促指导地方用好水污染防治资金,切实提高资金的生态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同时,会同有关部门加大对水源区生态环境保护的政策支持力度,深化汉江上游地区在内的水源区水污染防治和水生态修复,推动流域水质持续改善。

四、关于加大对口协作支持力度

按照《国务院关于丹江口库区及上游地区对口协作工作方案的批复》相关要求,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和地方先后印发了《丹江口库区及上游地区对口协作工作方案》和《关于推进丹江口库区及上游地区对口协作工作的通知》,指导推动天津市加大对陕西省水源区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的投入力度,加强生态环境治理和节能减排,支持水源区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助力产业转型升级。截至目前,天津市已安排陕西省水源区对口协作资金25.2亿元,支持生态环境、产业转型、民生保障、经贸交流等各类项目410个,有效促进了陕西省水源区经济社会发展,为生态环境的持续改善提供了坚实保障。下一步,发展改革委等有关部门将持续推动津陕双方加强对口协作,促进形成地区间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良好局面。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联系单位及电话:财政部预算司 010-68551144

财  政  部

2022年6月17日


大侠既然来过,何妨留下墨宝...

最新法规推荐:

1、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公开征求意见稿)

2、云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云南省注册会计师信用评级评价暂行办法》的通知

3、山西省财政厅关于更新财会监督人才子库的通知

4、河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2024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5、天津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司法诉讼中相关鉴定业务的风险提示

声明与提示:相关信息谨供参考,具体以正式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