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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6989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3-01-05  生效日期:2023-01-05

阅读量:233 次      来源: 财政部     

财预函〔2022〕49号

李杏玲等13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请求加大对梅州原中央苏区财力性转移支付力度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大对原中央苏区转移支付支持力度

财政部高度重视革命老区特别是原中央苏区社会经济发展,并通过不断加大对地方的转移支付力度,支持各项经济事业振兴发展。2021年,中央财政下达广东省各类转移支付1448亿元。其中,下达一般性转移支付(含共同事权转移支付)1277亿元。

2022年,中央财政继续通过现有资金渠道加大对革命老区和原中央苏区的支持。一是完善统一对原中央苏区民生补助政策。为落实《国务院关于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意见》要求,2021年中央财政新出台或提标的民生政策,对广东省原中央苏区县的补助标准从东部标准调整为中部标准,测算安排补助资金2.21亿元。2022年中央财政下达广东省革命老区转移支付11.65亿元(含对原中央苏区专项财力补助2.5亿元和民生政策提标补助2.21亿元),比上年增长40.9%,着力促进广东省革命老区和原中央苏区欠发达革命老区加快发展。二是2022年中央财政下达广东省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3.07亿元,支持广东省革命老区社会公益事业发展,加快民生领域补短板、强弱项进程,助力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和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三是2022年中央财政下达广东省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0.8亿元,主要用于支持欠发达革命老区乡村振兴示范区建设工作。

二、关于加大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的支持

按照预算法和国务院有关文件规定,省级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由财政部在全国人大或其常委会批准的地方政府债务规模内测算并报国务院批准后下达,省以下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由省级政府确定。2022年中央财政已下达广东省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限额3970亿元。梅州市符合条件的项目均可按程序向广东省申请发行专项债券,由广东省在中央财政下达的限额内统筹予以支持。

下一步,财政部将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和《国务院关于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意见》的要求,不断完善转移支付管理,继续通过现有政策和资金渠道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同时,督促广东省不断完善省以下财政体制,统筹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和自有财力,加大对包括梅州在内的革命老区和原中央苏区县的支持。

感谢你们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联系单位及电话:财政部预算司 010-68551414

财  政  部

2022年6月20日


大侠既然来过,何妨留下墨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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