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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萍乡市税务局 萍乡市财政局关于公布萍乡市2023年度第一批市级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单位名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2-14  生效日期:2023-02-14

阅读量:311 次      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萍乡市税务局 萍乡市财政局     

萍税函〔2023〕3号

国家税务总局萍乡市各县(区)税务局,局内各单位,各县(区)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文件精神,现将2023年度萍乡市市级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单位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获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按规定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本次公布的非营利组织免税优惠资格自2023年1月1日起计算,有效期五年。非营利组织应当在免税优惠资格期满后六个月内提出复审申请,不提出复审申请或者复审不合格的,其享受免税优惠资格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萍乡市2023年度第一批市级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单位名单

国家税务总局萍乡市税务局          

萍乡市财政局

2023年2月13日

附件

萍乡市2023年度第一批市级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

单位名单

1.萍乡市灯塔计划公益发展中心


大侠既然来过,何妨留下墨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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