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3-02-13  生效日期:2023-02-13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四条、《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以及《宁波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甬财政发〔2018〕963号)精神,经审核,确认宁波市上饶商会等单位(具体名单见附件)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有效期为2022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附件:具有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单位名单.docx
宁波市鄞州区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鄞州区税务局
2023年2月13日
1、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本市会计师事务所科学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2、福建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福建省2023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情况通报
声明与提示:相关信息谨供参考,具体以正式文件为准。
大侠既然来过,何妨留下墨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