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3-03-31  生效日期:2023-03-31
为进一步增强广大青少年税法意识,鼓励青少年学习税法、了解税法、宣传税法,天津市税务局在第32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期间,举办天津市第二届青少年“我与税收”主题征文活动。
一、活动主题
“我与税收”
二、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4月25日
三、征文对象
全市大专院校和中学学生
四、作品内容和体裁要求
(一)鼓励青少年学生结合所见所闻、所学所思,分享与税收有关的独特经历和体会感受。可以通过查阅税收历史资料,讲述税收变化发展以及对税收性质、作用等方面的理解;可以通过学习有关税收政策,讲述税收对人民生活以及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也可围绕亲身经历或身边发生的税收故事,讲述对于税收的感受与体会。
(二)征文要求主题突出、内容鲜明、情感真挚,坚持正确的创作导向,弘扬主旋律、传递正能量。参赛作品须为原创,严禁抄袭。
(三)根据征文主题自选角度、自拟题目,体裁不限。诗歌作品不少于10行,其他作品不少于1000字。
五、奖项设置
本次征文将评选一等奖3篇、二等奖5篇、三等奖10篇、优秀奖20篇,优秀组织单位奖若干个,并颁发荣誉证书及纪念品。另外,部分获奖作品将刊登在《天津税务》杂志以及天津税务微信公众号。
六、相关要求
征文作品请在文末注明作者姓名、所在学校、通讯地址及联系电话。于4月25日前将电子稿件发送至邮箱tjswbgs2023@126.com,标题注明“征文来稿”。来稿不退,请自留底稿。
2、云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云南省注册会计师信用评级评价暂行办法》的通知
4、河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2024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5、天津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司法诉讼中相关鉴定业务的风险提示
声明与提示:相关信息谨供参考,具体以正式文件为准。
大侠既然来过,何妨留下墨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