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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证监局 天津市金融局 天津市工商联关于推进民企债券融资增信模式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5-15  生效日期:2023-05-15

阅读量:199 次      来源: 天津市证监局 天津市金融局天津市工商联     

津证监函〔2023〕217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常态化推进民企债券央地合作增信模式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现就推进我市民企债券融资增信模式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积极利用信用保护工具拓宽融资渠道

交易所市场信用保护工具作为支持民企发债的信用衍生产品,由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证金融)、信用增进机构、证券公司等符合条件的机构创设,在拓宽民企债券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引导投资者预期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2018年11月,交易所债券市场启动信用保护工具试点,首批推出红狮控股等4单民营企业信用保护合约。2022年5月,推出民营企业债券融资专项支持计划,中证金融与证券公司合作创设信用保护工具,联合为民企发债提供增信支持。2022年12月,首批央地合作增信模式(中证金融与地方担保公司合作创设信用保护工具)支持民营房企债券融资项目落地。2023年4月,证监会提出常态化推进民企债券央地合作增信模式。民营企业要高度重视,积极探索债券融资增信新路径,符合发债条件、具有发债需求的企业可以主动对接参与,充分利用交易所债券市场融资发展。

二、及时报送融资需求

请各民营企业及时学习了解信用保护工具相关政策,尽快摸排债券融资需求,于5月19日17:00前扫描附件3中二维码,填写并提交调查问卷。针对有债券融资需求的企业,有关部门将一企一策有针对性做好支持服务。

附件:

1.信用保护工具业务架构

2.信用保护工具发行案例

3.民营企业债券融资调查问卷

天津证监局市金融局市工商联

2023年5月15日

(联系人:孙芬、杨思雨;联系电话:022-23301717、23308383;邮箱:sunfen@csrc.gov.cn、yangsiyu@csrc.gov.cn)

1.信用保护工具业务架构.pdf

2.信用保护工具发行案例.pdf

3.民营企业债券融资调查问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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