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3-07-21  生效日期:2023-07-21
闽注会协〔2023〕64号
各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会计师事务所省内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福建省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办法(修订)》的规定,我会对相关会计师事务所的申报材料认真审核、严格评分,现将得分前50家的会计师事务所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3年7月21日至7月27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书面实名向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专业标准部反映。
联系电话:0591-87097010;
传 真:0591-87097033;
电子信箱:bz@fjicpa.org.cn;
通讯地址:福州市华林路135号605室,邮编:350003。
福建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3年7月21日
附件2023年福建省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前50家信息
4、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完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服务管理的通知
5、关于就《证监会系统离职人员入股拟上市企业监管规定[试行]》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声明与提示:相关信息谨供参考,具体以正式文件为准。
大侠既然来过,何妨留下墨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