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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0992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3-07-25  生效日期:2023-07-25

阅读量:145 次      来源: 财政部     

财预函〔2023〕85号

河北代表团:

你们提出的关于扩大政府专项债支持旅游、康养产业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决策部署,新增专项债券重点支持交通基础设施、能源、农林水利、生态环保、社会事业、仓储物流基础设施、市政和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国家重大战略项目、保障性安居工程、新能源项目、新型基础设施等重点领域,且项目收益与融资应当自求平衡。对于旅游、康养类项目,建议认真研究项目收益来源,对照专项债券项目管理要求,按程序进行申报。

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决策部署,允许专项债券用作铁路、收费公路、干线和东部地区支线机场、内河航电枢纽和港口、城市停车场、天然气管网和储气设施、城乡电网、水利、城镇污水垃圾处理、供排水、新能源项目、煤炭储备设施、国家级产业园区基础设施13个领域项目资本金。你们提出的旅游、康养产业并不在目前专项债券用作资本金使用范围。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研究你们提出的宝贵建议,适量扩大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投向领域和用作项目资本金范围,持续加力重点项目建设,形成实物工作量和投资拉动力,有效支持高质量发展。

感谢你们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联系单位及电话:财政部预算司   010-68552587

财  政  部

2023年6月21日


大侠既然来过,何妨留下墨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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