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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印发《助力执业机构提升优质服务水平奖补措施》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7-26  生效日期:2023-07-26

阅读量:154 次      来源: 安徽省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协会     

皖注协〔2023〕55号

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

省注协第七届理事会第五次会议、省评协第七届理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助力执业机构提升优质服务水平奖补措施(送审稿)》,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协会促进执业机构优质服务奖励办法(修订稿)》(皖注协〔2021〕46号)同时废止。

安徽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安徽省资产评估协会

2023年7月26日

助力执业机构提升优质服务水平奖补措施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更好发挥行业协会服务“三地一区”作用的部署要求,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走深走实,提升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下称“执业机构”)服务能级,促进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行业(下称“行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以下措施。

一、支持行业做强做优

(一)鼓励执业机构争先进位。在中注协、中评协公布的年度全国执业机构综合评价前百家排名中,进入前100家的,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首次进入全省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前50家、资产评估机构前30家的,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对获得国家级荣誉称号的执业机构给予2万元的奖励,对获得省级荣誉称号的执业机构给予1万元的奖励。

(二)推动执业机构收入上台阶。会计师事务所年收入首次超过1000万、3000万、5000万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10万元、15万元;年收入超1000万并保持10%以上增长的,奖励其当年实缴省本级机构会费的20%;超过3000万元并保持8%以上增长,奖励其当年实缴省本级机构会费的30%;超过5000万元并保持6%以上增长,奖励其当年实缴省本级机构会费的50%。资产评估业务年收入(以评估机构会费收缴基数为准,下同)首次超过500万、1000万、3000万,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10万元、15万元;资产评估业务年收入超过500万并保持8%以上增长,奖励其当年实缴省本级机构会费的30%;超过1000万元并保持6%以上增长,奖励其当年实缴省本级机构会费的50%。

(三)引导中小执业机构合并发展。中小执业机构合并成功,给予一次性奖励2万元;合并满3年且执业注册会计师人数或执业资产评估师人数稳定增长、年均业务收入增长率高于行业平均数,展现出“1+1>2”融合效应的,给予一次性奖励3万元。

(四)培育证券业务服务机构。对将组织形式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的会计师事务所,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鼓励国内“头部”执业机构总部落户我省,采取“一事一议”给予奖励。

二、支持行业做精做专

(五)提升服务资本市场能力。会计师事务所首次承接省内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新三板(成功挂牌)或IPO项目(取得交易所受理函),分别给予1万元、2万元的奖励;服务省内企业IPO成功发行(含北交所),每服务一家给予5万元奖励,当年最高累计奖励不超过15万元;服务省内上市公司年报审计业务(含北交所),每服务一家给予1万元奖励(不含首次承接),当年最高奖励累计不超过10万元。资产评估机构,首次承接并完成省内企业证券期货相关的资产评估业务,给予2万元奖励;承接省内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资产评估业务并获得交易所审核通过,每服务一家给予5万元,当年最高奖励累计不超过15万元。

(六)创新服务“三地一区”建设举措。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等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以及在国企改革、国资监管体制改革、生态环境保护、乡村振兴、科技创新、社会治理、财会监督等方面拓展服务领域、创新服务品种,经总结提炼形成典型案例的,经专家评选产生两档各5个优质案例,分别给予2万元、1万元奖励。

三、支持行业数字化建设

(七)加快执业机构数字化转型。鼓励执业机构加大审计评估应用软件、管理软件和函证数字化建设等投入,工作效率和执业质量显著提升。近三年自主研发或购买软件累计投入50万元以上的,每年择优10家分别给予其累计投入10%、最高20万元一次性补助。

四、支持行业人才队伍建设

(八)强化诚信建设。贯彻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行业诚信建设纲要》,执业机构加强从业人员诚信教育及管理制度建设,采取诚信宣誓活动、诚信建设论坛、诚信典型选树等创新方式加强诚信建设的,按其诚信建设实际支出,给予不超过1万元奖励。

(九)加大优秀人员引进培养力度。取得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并专职执业3年以上,且执业质量、职业道德记录良好,近三年内没有受到刑事、行政处罚或行业惩戒,可申请一次性奖励:一是凡具有国家承认硕士学位,奖励0.5万元;具有国家承认博士学位,奖励0.8万元。二是被选拔为全国行业高端人才并顺利结业的,奖励0.6万元;被选拔为省级行业高端人才并顺利结业的,奖励0.3万元。三是在我省报名参加执业资格考试且一次性专业阶段(全科)合格者,在省内行业服务满2年,给予0.5万元奖励。四是获得国家级荣誉称号的执业人员给予0.5万元奖励,获得省级荣誉的给予0.3万元奖励。

(十)推进继续教育。引导、督促执业机构从业人员依法履行继续教育义务,提高专业素质、执业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省注协(评协)组织的线下集中面授培训,除学员交通、住宿费外,培训相关费用在协会会费中列支。

(十一)加强高端人才培养。认真做好省级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行业高端人才培养工作,除学员交通费外,培养相关费用在协会会费中列支。

(十二)培养后备人才队伍。执业机构每年能稳定提供5个以上见习岗位,见习时间为2个月以上,按时发放见习生活补贴,同等条件下优先留用优秀见习人员;每年联合高校至少开展1次论坛、座谈会、人才招聘会、宣讲会等方面的活动,或推荐事务所高端人才到高校担任校外导师等,解答高校师生普遍关注的行业就业相关问题,吸引优秀大学生到行业就业创业。根据工作成效,同时满足以上条件经评选分两档择优10家给予1万元、0.5万元奖励。

(十三)鼓励专业研究。从业人员聚焦行业发展热点、难点开展理论与实践研究,成果刊登在《会计研究》、《审计研究》,给予0.5万元奖励,刊登在《审计与经济研究》、《财务与会计》,给予0.2万元奖励;刊登在《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资产评估师》,给予0.1万元奖励。相关研究成果被省级以上党委政府或有关部门、全国行业协会采纳并推广的,在行业内予以通报表扬。

五、支持行业党建工作

(十四)规范基层党组织运行。推动新设党支部按照党建阵地场所面积满足需要、硬件配备齐全、功能完备、标牌设置统一规范、管理制度健全完善的原则,推进支部规范化建设。新设立的党支部,按照“六有”标准建设党建活动室,一次性补助3万元。建立稳定的党建经费保障机制,按党建工作考评结果、执业机构党组织数、党员数量进行分配,为行业党员教育培训、党建活动开展等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

(十五)助推基层党组织发挥实质性作用。推进“一所一品”建设,执业机构党组织将党建入章、建立党务业务联席会议制度等制度化,保障事务所党组织对重大事项的参与权、建议权、监督权等落到实处,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明显增强,形成具有特色,可示范、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工作法或质量较高的党建品牌,给予支部0.3万元的党建经费补助。

六、附则

(十六)本措施适用于在安徽注册并经营,且近三年无不良记录的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

(十七)本措施所需资金在省级会费中列支,执业机构对资金管理使用应遵循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关于财务管理要求的相关制度。

(十八)本措施具体申报办法另行制定。


大侠既然来过,何妨留下墨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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