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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6495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3-07-12  生效日期:2023-07-12

阅读量:116 次      来源: 财政部     

财金函〔2023〕30号

李广丽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调整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收入保险政策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扩大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政策实施范围对于稳定农户种粮收益、支持乡村振兴、服务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具有积极意义。近年来,财政部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持续加大对粮食保险保费补贴支持力度,稳步推进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目前,财政部会同有关方面已在13个粮食主产省份产粮大县实施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政策。关于代表您提出的“将非产粮大县的种植大户、家庭农场等农业经营主体纳入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收入保险补贴政策范围”的建议,我们将会同有关方面适时把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政策从13个粮食主产省份产粮大县推广至全国产粮大县,再结合农业保险发展阶段和优先顺序,统筹研究非产粮大县种植大户农业保险相关支持政策。

联系单位及电话:财政部金融司010-68551232

财政部

2023年6月21日


大侠既然来过,何妨留下墨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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