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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国资委关于开展2023年度财政部高层次财会人才素质提升工程(中青年人才培养—企业班)选拔报名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8-08  生效日期:2023-08-08

阅读量:415 次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国资委     

内财会函〔2023〕677号

各盟市财政局,满洲里、二连浩特市财政局,自治区国资委监管企业,上市公司或重点企业:

根据财政部2023年度高层次财会人才素质提升工程(中青年人才培养—企业班)选拔培养工作安排,结合自治区实际,现就我区选拔报名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良好职业道德。

(二)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

(三)在中央企业(含中央金融企业)担任三级及以上企业分管财会部门的负责人(或同等级别职务),或在自治区国有企业担任二级及以上企业分管财会部门的负责人(或同等级别职务),或在上市公司或其他重点企业(含民营企业)担任分管财会部门的负责人、财会部门负责人或副职。

(四)具有经济管理类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五)具有较高政策理论水平和丰富实践工作经验,从事财务会计工作5年以上。

(六)具有高级会计师职称或达到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国家合格标准。

(七)年龄不超过45周岁(出生日期应为1978年1月1日后,含1月1日),身体健康,具有充足时间和精力参加学习。

(八)获得本人所在单位的同意和支持。

已参加过财政部全国高端会计人才培养项目的,不再参加选拔培养。

最近5年内因会计工作违法、违纪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或因直接过失给本单位造成不利后果或不良影响的,不得参加报名选拔。本人所在单位最近5年内存在严重违反会计法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的行为,且与本人工作或职权范围有直接关系的,不得参加报名选拔。

二、报名程序

凡符合报名条件的申请者,请按照财政部办公厅、国务院国资委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财政部高层次财会人才素质提升工程(中青年人才培养—企业班)选拔培养工作的通知》要求,填写《2023年度财政部高层次财会人才素质提升工程(中青年人才培养—企业班)申请表》和《2023年度财政部高层次财会人才素质提升工程(中青年人才培养—企业班)报名信息统计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和《报名信息统计表》,登录财政部会计司网站“工作通知”子栏目下载),经所在单位同意后,将申请表(pdf版)和报名信息统计表(excel版)及申请表所填列事项有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须扫描成pdf文件)电子版发送至邮箱nmgkjwtg0919@163.com;纸质材料寄送至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19号,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收。

三、考试安排

申请者通过资格审核后参加统一组织的笔试,考试范围包括企业会计准则、内部控制、财务管理等,考试采用闭卷计算机化考试方式,考试时间为9月16日(周六)上午8:30至12:00,考试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审核通过人员将于9月上旬电话通知,未收到通知即未通过审核。

联系电话: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会计处  0471-4192187

内蒙古自治区国资委财务监督处  0471-6945943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内蒙古自治区国资委

2023年8月4日


大侠既然来过,何妨留下墨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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