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3-09-25  生效日期:2023-09-25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的要求,持续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推动中南区域税务行政执法标准统一,国家税务总局驻广州特派员办事处联合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共同起草了《中南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于2023年10月25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1.请通过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门户网站-互动交流-意见征集栏目反馈意见建议;
2.来信请邮寄至:长沙市雨花区环保西路6号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政策法规处,邮编:410114。
附件:中南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征求意见稿)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
2023年9月25日
4、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完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服务管理的通知
5、关于就《证监会系统离职人员入股拟上市企业监管规定[试行]》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声明与提示:相关信息谨供参考,具体以正式文件为准。
大侠既然来过,何妨留下墨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