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3-10-17  生效日期:2023-10-17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浙江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 年)》,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我厅起草了《商务领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修订)》(征求意见稿)和《商务领域初次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事项清单》(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于11月15日前反馈至省商务厅。
联系人:周慧琦
联系电话:0571-86082353
联系邮箱:zjswtfgc@163.com
附件1:商务领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修订)(征求意见稿).xlsx
附件2:浙江省商务厅关于印发商务领域初次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浙江省商务厅
2023年10月17日
附件1.商务领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修订)(征求意见稿)
附件:2-1—2-2
1、云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云南省注册会计师信用评级评价暂行办法》的通知
3、河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2024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4、天津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司法诉讼中相关鉴定业务的风险提示
5、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开展本市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价入股的通知
声明与提示:相关信息谨供参考,具体以正式文件为准。
大侠既然来过,何妨留下墨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