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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研发加计)比例

发布日期:2023-10-29  生效日期:2023-10-29

阅读量:921 次      来源: 大力税手      评论量:2 次

所属分类: 研发加计

所属分类: 研发加计

适用类型

事项

加计扣除比例

时间

除下面所列企业之外

费用化

100%加计扣除

2023年1月1日起

无形资产摊销

200%税前摊销(加计扣除100%)

集成电路企业和工业母机企业

费用化

120%加计扣除

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无形资产摊销

220%税前摊销(加计扣除120%)

要注意,无形资产摊销包括之前年度形成的可加计扣除的无形资产摊销中的金额,也包括2023年1月1日后形成的无形资产摊销中的加计扣除的金额。

如下面的解释:

制造业企业去年形成的一项100万元的无形资产,今年可以适用加计扣除新政吗?

发布时间:2021-06-08 15:21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微信公众号

近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3号),加大对制造业企业的研发费用优惠力度。明确从2021年1月1日起,制造业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由75%提高到100%,激励企业创新,促进产业升级。

政策要点:制造业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1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1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制造业企业2020年经研发形成了一项计税基础为100万元的无形资产,2021年可以适用制造业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吗?

制造业企业按100%加计扣除的新政策,对无形资产的形成时间没有具体要求。对于制造业企业2021年以前形成的无形资产,在2021年1月1日起,可以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大侠既然来过,何妨留下墨宝...

评论 (2)

新税手474

还追溯去年的吗

10月30日 11:43

新税手8619

那么如果去年已经计提了折旧,今年是在剩余期间内加计100%吗

10月30日 1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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