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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对省十四届人大第一次会议第321号建议的答复函

发布日期:2023-08-02  生效日期:2023-08-02

阅读量:91 次      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     

陕税函〔2023〕129号

赵英山代表:

非常感谢您对税收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支持大荔县加快发展农业现代化的建议》(第321号)收悉。您的建议紧密契合我省关于推动县域经济发展的重要部署,真实反映出了农业企业家的心声,找准了我省农业发展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对推动我省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现对您提出的意见建议答复如下:

近年来中央出台了一系列、多层次的税收支持政策,涵盖了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车船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税种。这些政策一部分是这几年持续推进,一部分是逐年加大优惠力度的,如:对蔬菜、部分鲜活肉蛋产品流通环节免征增值税;对农作物种植、农产品深加工、农资销售、农业服务等,按规定减免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个体户从事种植业、养殖业、饲养业和捕捞业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支持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公司+农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按规定减免增值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等。与此同时,对农业生产经营只要符合政策规定,均可享受如小规模纳税人减征免征增值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六税两费”减半征收、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等普惠性税收优惠政策,有力支持了农业产业化企业向规模化、集成化、现代化方面发展。

为确保各项政策落实落细、落准落稳,切实减轻农业产业化企业税收负担,提振农业生产者信心,稳定发展预期,陕西税务部门将持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优化服务举措,推动政策红利直达快享,将围绕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是强化政策落实。健全完善统一税费政策口径工作机制,根据不同类型的涉农企业量身制定政策清单,向纳税人缴费人分类推送税费优惠政策,努力实现“政策找人”“送政策上门”。巩固拓展政策落实六项快速反应机制,发挥云平台数据优势,开展“税直达”试点,确保税费红利直达快享优享。坚持以税惠农、以税助农、以税兴农,开展“走流程听建议”等活动,全面收集政策享受中遇到的问题、困难和诉求,促进政策有力有效落实,助力涉农企业发展,带动农民致富增收,为加快建设农业现代化增添税收动能。

二是优化纳税服务。我们将深入开展“春雨润苗”专项行动,持续创新服务举措,及时惠及小微企业。升级电子税务局、12366热线,优化“陕速办”2.0,为企业提供纳税申报“零次跑”、申报信息“零录入”、掌握政策“零等待”等便利举措。推行税务资料容缺办理,深入实施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为纳税人申报享受税费优惠政策提供便利,为现代农业发展劲吹“税惠春风”。

三是深化银税互动。继续加强与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合作,不断丰富“税银贷”产品,扩大纳入“银税互动”的企业范围,优化授信模式、创新产品类型、简化融资手续,力争使更多中小企业通过“银税互动”便捷获取贷款,为涉农企业发展注入源头活水。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税收工作的关注与支持,并希望您能一如既往地关心全省税收工作的发展。我们一定认真吸纳您的意见建议并抓好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提高站位,坚持不懈推动各项惠农助农税收优惠政策落地生根。如果您今后还有其他方面的建议意见,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

2023年8月2日


大侠既然来过,何妨留下墨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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