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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对省十四届人大第一次会议第376号建议的答复函

发布日期:2023-08-16  生效日期:2023-08-16

阅读量:103 次      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     

税函〔2023〕149号

李娜代表: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税收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加强数字政府建设是建设网络强国、数字中国的基础性和先导性工程,是创新政府治理理念和方法、形成数字治理新格局、推进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的举措。税务部门作为政府的重要组成部门,推动智慧税务与数字政府深度融合,既能够有力推进落实《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也能够为数字政府建设贡献税务力量。您提出的《关于支持智慧税务与数字政府深度融合的建设》的建议站位高远,契合税收征管改革的趋势和要求,意见中肯,非常值得我们研究和推进。

其次,结合税务总局要求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根据您提出的相关建议,我们持续开展了以下工作。具体如下:

一是持续加强与省政务大数据局业务协同。积极将智慧税务融入到数字政府建设当中,持续加强与省政务大数据局的业务协同,加快推进“政府主导、部门参与、按需共享、分级实施”的政务数据共享,进一步提高数据共享效率,充分发挥数据在政府治理中要素作用。立足税务系统数据标准建设先行优势,积极配合省政务大数据局开展政务数据标准化建设,为统一全省政务数据标准贡献税务力量。

二是积极探索数据共享新模式。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要求,按照“原始数据不出域、数据可用不可见”的原则,积极构建“实时传输、标准统一、数据全面、集中管理、安全可控、分类应用”的数据共享机制,充分依托省、市两级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探索采用“系统对接、接口调用”的方式,不断创新跨层级、跨部门数据共享新模式,持续拓展数据共享渠道。依托金税四期建设和《意见》落实工作要求,我们持续加强同财政、自然资源规划、医保等部门业务沟通,着力打通部门间数据壁垒,不断深化数据共享共用,构建“数据共享、业务协同”的服务和监管方式,持续提高协同服务和监管能力,降低市场主体交易成本。

三是不断拓展经济税源运行监测试点范围。围绕数字政府建设相关要求,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以税辅政”工作部署,持续配合省政务大数据局探索开展经济税源运行监测工作,在现有试点运行的基础上,全面总结试点成效,深入把握经济税源运行规律,稳步拓展经济税源运行监测试点范围,着力构建“政府主导、税务参与、联合建设、集中部署、成果共享”经济税源运行监测新方式,探索大数据算法、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在经济税源运行监测中的应用,充分发挥税收数据与经济运行紧密度高的优势,

努力为政府宏观决策提供依据,全面助力陕西经济社会发展。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税收工作的支持和关注!我局将一如既往地落实好各项税收政策,不断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持续加强跨部门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全力以赴参与到我省数字政府建设当中,为我省数字政府建设贡献税务力量。今后,如有税收工作方面的意见建议,请随时与我们联系。

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

2023年8月16日


大侠既然来过,何妨留下墨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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