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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假冒企业登记违法行为防范查处规定[公开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3-11-08  生效日期:2023-11-08

阅读量:116 次      来源: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为有效防范查处假冒企业登记违法行为,加快构建诚信守法的市场秩序,切实维护交易安全,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在吸收采纳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市场监管总局会同相关部门起草了《假冒企业登记违法行为防范查处规定(公开征求意见稿)》(见附件,下称《规定》)。为增强立法公开性和透明度,提高立法质量,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7日。

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登录市场监管总局网站(网址:http://www.samr.gov.cn),进入首页“互动”栏目下的“征集调查”提出意见。

2.邮件发送至:djjgfc@samr.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假冒企业登记违法行为防范查处规定》意见”字样。

3.信函寄至: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九号,市场监管总局登记注册局(邮编:100088),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假冒企业登记违法行为防范查处规定》意见”字样。

附件:

1.《假冒企业登记违法行为防范查处规定(公开征求意见稿)》

2.《假冒企业登记违法行为防范查处规定(公开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市场监管总局

2023年11月8日

1.《假冒企业登记违法行为防范查处规定(公开征求意见稿)》.pdf

2.《假冒企业登记违法行为防范查处规定(公开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pdf

大侠既然来过,何妨留下墨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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