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3-11-01  生效日期:2023-11-01
信安秘字〔2023〕158号
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粤港澳大湾区个人信息跨境安全有序流动,秘书处组织编制了《网络安全标准实践指南—粤港澳大湾区跨境个人信息保护要求(征求意见稿)》。
根据《全国信息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网络安全标准实践指南>管理办法(暂行)》要求,秘书处现组织对《网络安全标准实践指南—粤港澳大湾区跨境个人信息保护要求(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023年11月15日前反馈至秘书处。
联系人:王秉政 010-64102746 wangbz@cesi.cn
全国信息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
2023年11月1日
附件:《网络安全标准实践指南—粤港澳大湾区跨境个人信息保护要求(征求意见稿)》
2、云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云南省注册会计师信用评级评价暂行办法》的通知
4、河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2024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5、天津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司法诉讼中相关鉴定业务的风险提示
声明与提示:相关信息谨供参考,具体以正式文件为准。
大侠既然来过,何妨留下墨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