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实务法规
  2. 涉税争议解决
  3. 商城
  4. 工具
  5. 芥末市场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选拔培养内蒙古自治区高层次财会人才(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1-07  生效日期:2023-11-07

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加强新时代注册会计师人才工作的指导意见》和《财政部高层次财会人才素质提升工程实施方案》有关精神,深入推动新时代全区人才工作高质量发展,打造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作用突出的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人才队伍,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协同内蒙古自治区注册会计师协会组织开展内蒙古自治区高层次财会人才选拔培养工作(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人数及申报条件

(一)选拔对象

内蒙古自治区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执业会员。

(二)选拔人数

本期共选拔培养50人,其中注册会计师35人左右、资产评估师15人左右。

(三)申报条件

1.遵守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知识结构、分析创新能力、政策把握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等素质;

2.中国注册会计师或资产评估师,累计执业5年以上;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年龄在5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到2023年10月31日),身体健康;

5.最近5年内因执业活动违法、违纪,受过处理处罚、行业惩戒,或因直接过失给本单位造成不利后果或不良影响的,不得参加选拔。

二、选拔程序

(一)申报材料。申报者按要求填写《内蒙古自治区高层次财会人才培养项目(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申请表》(附件2),经所在执业机构同意后,连同申请表中所填列事项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报内蒙古自治区注册会计师协会审核,确定笔试名单后,通知考生本人。

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学历学位证、相关专业技术资格、参与重大项目、发表文章著作、获得奖励及表彰证明、社会任职及活动、参与行业专业活动等。其中,发表的文章著作,请提供当期刊物封面和作者姓名页的复印件,著作提供封面和版权页复印件。

(二)笔试。申报者审核通过后,参加集中笔试。考试范围包括会计准则制度、内部控制、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资产评估准则及法律法规等。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协同内蒙古自治区注册会计师协会组织专家对试卷及申报材料进行审阅,确定面试名单,并通知考生本人。

(三)结构化面试。聘请在社会上具有一定影响力和公信度的业内专家、有关部门领导进行面试和综合量化评分。

(四)确定入选名单。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协同内蒙古自治区注册会计师协会根据资料审核、笔试、面试三项成绩合计,择优录取50人,并通知考生本人。

三、报名及考试安排

(一)报名时间:2023年11月9日—11月23日。

(二)笔试时间:拟于11月下旬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时间:拟于12月上旬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经费保障

(一)培养费用。学员培养费用由自治区财政厅专项经费列支。

(二)食宿及交通费。学员在选拔及培养期间的交通及食宿费由学员或所在单位自理,据实结算。

五、申报要求

(一)须提交材料

1.下载并填写《内蒙古自治区高层次财会人才培养项目(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申请表》(附件2),经所在单位签字盖章后,连同“填写说明”中需提供的支持文件一并扫描为PDF格式电子文档;

2.将以上电子文档以执业机构+申请人姓名重命名,发送至hhkk963@126.com邮箱,邮件主题标明“(执业机构+申请人姓名)内蒙古自治区高层次财会人才培养项目(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申请材料。”

3.申请人通过笔试后,请准备以上材料原件现场复核。

(二)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内蒙古自治区注册会计师协会考培部联系人:张丹丹、周扬,联系电话:0471-4192596、4192597。

附件:

1.内蒙古自治区高层次财会人才培养项目(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培养方案

2.内蒙古自治区高层次财会人才培养(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申请表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年11月7日

附件1:

内蒙古自治区高层次财会人才培养项目(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培养方案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加强新时代注册会计师人才工作的指导意见》和《财政部高层次财会人才素质提升工程实施方案》有关精神,紧紧围绕内蒙古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结合自治区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队伍建设的现状,着力培养一批知识结构优化、精通注册会计师或资产评估师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实践经验丰富、创新能力突出、善于经营管理、职业道德高尚、具有国际视野和战略思维,引领内蒙古地区注册会计师和资产评估师行业发展的高层次人才。

一、培养计划

内蒙古自治区高层次财会人才培养项目(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由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委托内蒙古自治区注册会计师协会组织开展,旨在建立多维度立体式培养体系,形成“政产学研用”的运行平台,探索高层次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人才培养新模式。

培训采取短期、多次集中的培训方式,每年4次(每个季度一次)集中培训,每次时间为5天左右,共计2.5学年。

二、培养方式

培养期间实行集中学习、云端学堂、实地调研、直接参与实践和日常跟踪管理相结合的培养方式,通过建立学习、研究、实践、交流平台,系统学习知识,强化能力建设,不断完善入选人才知识结构,全面培养和提升入选人才的综合素质。

(一)集中学习:以课堂授课为主,同时穿插拓展课堂教学、专题讲座、实验室学习、专题结构化研讨等方式为辅,以夯实基础理论、优化知识结构、更新经营观念、拓展管理视野为目标。

(二)云端学堂:以线上教学为主,以沙盘模拟为辅,邀请各高等院校知名讲师为培养项目录制专业化、定制化的线上课程,打通高校教师与学员的答疑渠道、任务渠道、沟通渠道。

(三)实地调研:根据课程内容有计划地安排学员到行政机构、知名企业、百强会计师事务所等第三方机构、知名管理咨询机构、高校和研究机构实地参观、考察,访谈、交流学习。

(四)直接参与实践:根据教学计划进度,安排学员直接参与相关会计师事务所业务活动,通过直接参与实践提升学员的专业技能。

(五)日常跟踪管理:以学员在职自学为主、导师指导和单位培养为辅,引导学员在集中培训结束后,持续进行在职学习,

完成自学任务,定期参与各类论坛的讨论等,进一步提升学员理论联系实际、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三、师资队伍

采用多师制的方式,广泛吸纳各相关领域、多方面的专家、教授、行业领军人才。从财政部门、审计部门、税务部门等国家相关管理部门以及财经研究机构中选聘相关政策制定的师资;从国际四大会计师事务所,国内百强会计师事务所,以及第三方机构中,选聘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相关的实务教学师资;从央企、地方大型国企、上市公司中,选聘会计、财务管理相关的实务教学师资;从管理咨询领域、科技信息领域、法律领域等相关领域中,选聘管理咨询、信息技术、法律专业、行业专家等相关的实务教学师资,由上述多方面的师资队伍构成高层次财会人才培养项目(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的教师专家库。

四、组织机制

实行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培养管理机制,引导入选人才按照培养方案完成培养任务。按照考核周期,对入选人才参加集中培养、完成指定自学任务、参与专题讲座、发表学术论文、参加论坛和网络交流等情况,工作业绩、职务晋升情况、获奖情况、单位满意度等进行量化考核,结合入选人才的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实行考核,考核合格的,颁发由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内蒙古自治区注册会计师协会三方认证的“内蒙古自治区高层次财会人才培养项目毕业证书”。

五、激励保障

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健全人才激励体系,坚持培养与使用相结合。取得“内蒙古自治区高层次财会人才培养项目毕业证书”的注册会计师学员视同具备直接参加正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条件(毕业后三年有效)。积极向财政部推荐优秀学员参加全国会计先进工作者评选、进入财政部会计专业咨询专家库。重点关注学员在实际工作中的表现情况,对做出突出贡献的学员,优先聘任为高级会计专业资格评审委员会成员、财政厅专家库成员;优先向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推荐为咨询专家、协会资深会员;优先推荐代表行业参与相关政府部门组织的行业研究、合作项目、执业质量检查等;优先聘任为内蒙古自治区注册会计师协会专业委员会委员或行业继续教育师资,并纳入内蒙古自治区注册会计师协会行业专家库。

附件2.内蒙古自治区高层次财会人才培养(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申请表

大侠既然来过,何妨留下墨宝...

最新法规推荐:

1、关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

2、关于开展2024年度资产评估业务报备专项检查的通知

3、关​于优化已故存款人小额存款提取有关要求的通知

4、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完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服务管理的通知

5、关于就《证监会系统离职人员入股拟上市企业监管规定[试行]》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声明与提示:相关信息谨供参考,具体以正式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