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3-11-14  生效日期:2023-11-14
财预〔2023〕95号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各民主党派中央,有关人民团体,各中央管理企业,其他中央预算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21〕5号)有关精神,为健全项目支出预算评审制度,提高预算评审工作的管理水平,我们制定了《预算评审管理暂行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预算评审管理暂行办法
财 政 部
2023年10月28日
2、云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云南省注册会计师信用评级评价暂行办法》的通知
4、河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2024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5、天津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司法诉讼中相关鉴定业务的风险提示
声明与提示:相关信息谨供参考,具体以正式文件为准。
大侠既然来过,何妨留下墨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