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3-11-16  生效日期:2023-11-16
为进一步提升资本项目外汇业务办理效率,更好服务实体经济,国家外汇管理局修订完善《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年版)》,形成《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3年版)(征求意见稿)》,现向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方式反馈意见。
1.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反馈至:zibensi@mail.safe.gov.cn(邮件标题请注明“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指引征求意见”字样)。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0号国家外汇管理局资本项目管理司(邮编:100033),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指引征求意见”字样。
3.通过传真方式将意见传真至:010-68402208。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26日。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23年11月16日
附件1:《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3年版)(征求意见稿)》
附件2:《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3年版)(征求意见稿)》修订说明
2、云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云南省注册会计师信用评级评价暂行办法》的通知
4、河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2024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5、天津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司法诉讼中相关鉴定业务的风险提示
声明与提示:相关信息谨供参考,具体以正式文件为准。
大侠既然来过,何妨留下墨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