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3-11-28  生效日期:2023-11-28
根据《广东省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办法》(粤注协〔2023〕220号)的规定,现将《2023年广东省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前200名信息》《2023年各地级以上市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排名前列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5天。如有问题,请向广东省注协反映。
联系人:郑镇兴,020-83063567;梁小琴,020-83063710;
电子邮箱:gdzc@cicpa.org.cn。
附件:
1.2023年广东省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前200名信息(公示稿)
2.2023年各地级以上市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排名前列信息(公示稿)
3.2023年广东省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排名有关情况的说明
1.2023年广东省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前200名信息(公示稿).pdf
2、云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云南省注册会计师信用评级评价暂行办法》的通知
4、河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2024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5、天津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司法诉讼中相关鉴定业务的风险提示
声明与提示:相关信息谨供参考,具体以正式文件为准。
大侠既然来过,何妨留下墨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