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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防城港市税务局 防城港市财政局关于防城港康晨养护院申请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的函

发布日期:2022-10-08  生效日期:2022-10-08

阅读量:68 次      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防城港市税务局 防城港市财政局     

防城港康晨养护院:

你单位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的申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你单位是经防城港市大数据和行政审批局批准登记成立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450600MJN850321G),主要业务范围:健康养老、半失能、失能老人照顾、为老人提供生理、心理健康评估、提供文化娱乐活动、康复训练、护工培训。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规定,你单位在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凭防城港市大数据和行政审批局核发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在有效年度内享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

你单位取得符合《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2号)规定的收入,可免征企业所得税。如在审批年度内取得不符合免税条件的收入,请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手续。

国家税务总局防城港市税务局 防城港市财政局

2023年10月8日


大侠既然来过,何妨留下墨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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