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3-12-25  生效日期:2023-12-25
浙注协〔2023〕228号
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
为规范全省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行业从事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绩效管理业务,促进评价结果有效应用,助力财政改革,我会拟定了《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现予发布。
本指引旨在为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执行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绩效评价业务提供实务性指导,仅供省内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及相关从业人员在执业中参考使用,不具有强制性。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在执业中应注意结合具体业务特点及本所自身情况灵活运用。
本指引自发布之日起参照执行。执行中若与财政部门相关法规要求存在抵触的,以相关法规要求为准。
附件: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指引(试行)
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3年12月25日
相关附件:
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指引.pdf
1、云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云南省注册会计师信用评级评价暂行办法》的通知
3、河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2024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4、天津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司法诉讼中相关鉴定业务的风险提示
5、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开展本市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价入股的通知
声明与提示:相关信息谨供参考,具体以正式文件为准。
大侠既然来过,何妨留下墨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