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4-01-08  生效日期:2024-01-08
吉注协〔2024〕1号
各会计师事务所(分所):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严禁会计师事务所以或有收费方式提供审计服务的通知》(财会〔2023〕25号)文件要求,按照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有关规定,进一步净化我省注册会计师行业执业环境,规范行业竞争行为,提高注册会计师执业质量和职业道德水平,提升行业的社会形象和社会公信力,省注协决定组织省内会计师事务所签订《吉林省注册会计师行业禁止或有收费行为的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内各会计师事务所(分所)应充分认识签订《承诺书》的重要意义,自觉签署《承诺书》。
二、《承诺书》由会计师事务所(分所)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事务所公章后扫描,于2024年1月30日前将扫描件报省注协业务监管部。
三、《承诺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各会计师事务所必须严格遵守《承诺书》的承诺事项。
四、省注协在开展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时,对发现的违反承诺行为,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承诺书》执行过程中,有何疑问,请及时与省注协业务监管部联系。
联系人:省注协业务监管部 侯岩峰
联系电话:0431- 80549672
电子邮箱:71347894@qq.com
吉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4年1月8日
附件:
1.《财政部关于严禁会计师事务所以或有收费方式提供审计服务的通知》
2.《吉林省注册会计师行业禁止或有收费行为的承诺书》
1.《财政部关于严禁会计师事务所以或有收费方式提供审计服务的通知》.pdf
2.《吉林省注册会计师行业禁止或有收费行为的承诺书》.docx
1、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本市会计师事务所科学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2、福建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福建省2023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情况通报
声明与提示:相关信息谨供参考,具体以正式文件为准。
大侠既然来过,何妨留下墨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