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4-01-19  生效日期:2024-01-19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22〕27号)和本市《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京依法行政办发〔2023〕4号),持续规范商务行政许可、行政确认实施,市商务局研究起草了《北京市商务行政裁量基准(2023年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根据《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国市监反垄规〔2021〕2号)等文件要求,同时就是否违反公平竞争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于2024年1月25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宝贵意见建议。
电子邮箱:zhaochaoyue@sw.beijing.gov.cn
来信地址:北京市通州区运河东大街57号5号楼(100744)
北京市商务局
2024年1月19日
附件:
1.《北京市商务行政裁量基准(2023年版)》(征求意见稿)
1-1.北京市商务行政许可裁量基准(2023年版)
1-2.北京市商务行政确认裁量基准(2023年版)
2.《北京市商务行政裁量基准(2023年版)》(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2、云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云南省注册会计师信用评级评价暂行办法》的通知
4、河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2024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5、天津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司法诉讼中相关鉴定业务的风险提示
声明与提示:相关信息谨供参考,具体以正式文件为准。
大侠既然来过,何妨留下墨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