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4-01-31  生效日期:2024-01-31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优化税务执法方式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税总发〔2019〕31号)以及《北京市行政执法公示办法》第十七条的规定,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东城区税务局2023年行政执法相关情况统计如下:
一、执法主体名称和数量情况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东城区税务局执法主体23个。包括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东城区税务局以及所辖各税务所。税务所分别是:第一税务所(办税服务厅)、第二税务所、第三税务所、第四税务所、第五税务所、第六税务所、东华门税务所、景山税务所、交道口税务所、安定门税务所、北新桥税务所、东四税务所、朝阳门税务所、建国门税务所、东直门税务所、和平里税务所、前门税务所、崇文门外税务所、龙潭税务所、体育馆路税务所、天坛税务所、永定门外税务所。
二、执法主体的执法职责及执法人员在岗情况
根据法律、行政法规、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和“三定”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东城区税务局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负责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工作。
(二)负责贯彻执行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组织落实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三)负责研究拟定本单位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中长期规划,参与拟定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预算目标并依法组织实施。负责本单位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会统核算工作。组织开展收入分析预测。
(四)负责开展税收经济分析和税收政策效应分析,为上级主管机关和东城区委、东城区政府提供决策参考。
(五)负责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组织实施税(费)源监控和风险管理,加强大企业和自然人税收管理。
(六)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纳税服务、税收宣传工作,保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承担涉及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项。
(七)负责所辖区域内国际税收和进出口税收管理工作,组织反避税调查和生产企业出口退税事项办理。
(八)负责组织实施所辖区域内税收和社会保险费、有关非税收入检查工作。
(九)负责所辖区域内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其他各类发票管理。负责所辖区域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票证管理。
(十)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管信息化建设和数据治理工作。
(十一)负责本单位内部控制机制建设工作,开展对本单位贯彻执行上级主管机关工作部署情况的督查督办,组织实施税收执法督察。
(十二)负责本单位基层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加强领导班子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承担税务人才培养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本单位绩效管理和干部考核工作。
(十三)负责本单位机构、编制、经费和资产管理工作。
(十四)完成上级主管机关和东城区委、东城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截止到目前为止,我局共有902个执法人员。
三、执法力量投入情况
2023年以来,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东城区税务局依职权开展执法工作。全年投入到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方面,共计投入15060人次执法力量。
四、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情况
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东城区税务局全年通过办税服务厅、电子税务局等各办税渠道给纳税人提供政务服务,共427249办结件。
五、行政检查计划执行情况
按照实际工作需要,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东城区税务局积极开展行政检查工作。2023年度,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东城区税务局执法主体及执法人员共累计调查巡查2413件。
六、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案件办理情况
2023年度,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东城区税务局各执法主体依法履行行政执法职责,全年作出并已完结行政处罚案件3540件,行政强制案件0件。
七、投诉、举报案件受理及分类办理情况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东城区税务局面向公众接收12366电话、上门、邮寄等各类渠道的投诉和举报。截止到2023年12月31日,全年受理投诉举报3311件,办结2824件,其余正在办理中。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东城区税务局
2024年1月30日
4、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完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服务管理的通知
5、关于就《证监会系统离职人员入股拟上市企业监管规定[试行]》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声明与提示:相关信息谨供参考,具体以正式文件为准。
大侠既然来过,何妨留下墨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