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4-02-04  生效日期:2024-02-04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公告2024年第1号
为进一步促进我省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现就继续执行有关土地增值税预征率政策公告如下:
一、土地增值税预征率,按普通住房、非普通住房及其他类型房地产三种划分,分别为1.5%、3%、4%。
二、本公告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
2024年2月1日
2、云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云南省注册会计师信用评级评价暂行办法》的通知
4、河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2024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5、天津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司法诉讼中相关鉴定业务的风险提示
声明与提示:相关信息谨供参考,具体以正式文件为准。
大侠既然来过,何妨留下墨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