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4-03-01  生效日期:2024-03-01
陕民办函〔2024〕19号
各设区市民政局、杨凌示范区民政局、韩城市民政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基金会管理条例》《基金会年度检查办法》《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慈善组织(基金会)2023年度年报年检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就开展全省慈善组织(基金会)2023年度年报年检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凡2023年12月31日前在全省各级民政部门登记管理的慈善组织(基金会),均须参加2023年度年报或年检工作。
对未按要求报送年度工作报告(含财务会计报告)、审计报告和专项信息审核报告的慈善组织,以及未参加年度检查的基金会,各地民政部门应当依法依规作出处理。
二、工作安排
(一)慈善组织(基金会)需登录全国慈善信息公开平台(以下简称“慈善中国”)(https://cszg.mca.gov.cn),在线填写年度工作报告(含财务会计报告)。年度工作报告(含财务会计报告)填写准确且完成后需打印纸质文本,由法定代表人、监事签名,加盖本组织印章后送交业务主管单位初审,于2024年5月31日前将经初审的PDF格式文件上传至“慈善中国”。年度审计报告和年度专项信息审核报告,应当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印发的《基金会财务报表审计指引》规定的格式出具,一并送交业务主管单位初审后上传至“慈善中国”。
说明:为进一步提升全国慈善事业管理和服务水平,自2024年2月6日起, 民政部已启用新版全国慈善信息公开平台(简称“慈善中国”)(https://cszg.mca.gov.cn)。 原社会慈善与募捐系统有关年检年报填报、审核功能, 同步整合至新版慈善中国。
1.慈善组织用户,使用原慈善中国账户密码登录后完善信息并重置密码, 在慈善组织后台中“年度工作报告—年报填报”选项中填写提交工作报告。系统其他功能权限保持不变。
2.非慈善组织基金会用户,使用组织信用代码和原社会慈善与募捐系统密码进行登录, 登录后仅可完善法人信息和填写提交年检报告。系统其他功能暂无法访问。
3.民政管理用户,使用原慈善中国的慈善组织管理账户密码进行登录, 在管理账户后台中“管理事项—年报初审/年报终审”进行年报审核。系统其他功能保持不变。
如对平台登录及填报功能有疑问,可通过登录界面所留客服电话咨询解决,或通过原年报年检系统-社会慈善与募捐系统访问页面弹出“通知消息”中所留客服电话和客服qq群咨询解决。
(二)各地民政部门在“慈善中国”接收慈善组织(基金会)报送的年度工作报告(含财务会计报告)、审计报告和专项信息审核报告,相关材料接收即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各地民政部门在“慈善中国”完成审核工作。对未认定为慈善组织的基金会,应当依法出具年度检查结论,并通过公告等方式向社会公布。
(三)各地民政部门可抽取一定比例的慈善组织(基金会)通过专项审计等方式进行检查,重点检查业务活动、专项基金、信息公开、内部治理、对外投资以及接受境外捐赠资助情况。
(四)对于年报年检和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各地民政部门要责令慈善组织(基金会)及时整改;情节严重的,要依法进行处罚。
陕西省民政厅办公室
2024年3月1日
2、云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云南省注册会计师信用评级评价暂行办法》的通知
4、河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2024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5、天津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司法诉讼中相关鉴定业务的风险提示
声明与提示:相关信息谨供参考,具体以正式文件为准。
大侠既然来过,何妨留下墨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