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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商务厅关于印发促进会展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3-26  生效日期:2024-03-26

阅读量:62 次      来源: 山西省商务厅     

晋商发展〔2024〕46号

各市商务局、太原市促进外来投资局:

现将《促进会展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山西省商务厅

2024年3月26日

促进会展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山西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省委十二届七次全会暨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推进我省会展业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增强会展业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功能,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以下措施。

一、优化会展发展布局

(一)构建会展发展新格局。按照全省区域协调发展战略部署,构建以山西中部城市群为引领,以晋北城镇圈、晋南城镇圈、晋东南城镇圈为支撑的会展发展新格局。山西中部城市群以山西潇河国际会展中心为核心,晋阳湖国际会展中心、山西省展览馆等专业场馆为节点,围绕太原、晋中、忻州、吕梁、阳泉等地,打造全省区域性国际会展目的地城市。晋北城镇圈以大同、朔州核心,晋南城镇圈以临汾、运城为核心,晋东南城镇圈以长治、晋城为核心,依托各自区域资源和重点产业链,更好接续会展发展势能,承接区域性会展活动,打造特色会展集聚地。

(二)深度融入京津冀会展联动体系。积极加强与京津冀地区品牌展会的对接合作,通过区位成本比较优势、政策支持、差异化定位等,积极争取承办与京津冀大型展览联动衔接的中型展会。主动承接京津冀溢出的展会资源,支持京津冀重点会展企业来山西举办展会,鼓励合办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大型展会或互换展会举办地,深度融入京津冀会展联动体系。

二、培育会展业市场主体

(三)培育壮大会展企业。着力培育会展市场主体,鼓励会展企业与制造、商业、文化、旅游、体育等相关企业深度融合,支持会展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协同发展,推动会展企业向集团化、集群化发展,提升会展企业策展、组展、引展、办展的水平。引导中小会展企业向专业化公司转变,走差异化竞争道路,与展馆、商协会等建立战略联盟,提升专业化水平。鼓励我省会展企业通过收购、兼并、控股、参股、联合等方式向规模化、集团化发展。探索规划建设会展产业园,推进会展企业集聚发展。

(四)支持引进知名会展机构。积极争取国内外知名会展公司在晋设立分支机构、代理机构或合作机构,精准招引一批国内外知名度高、带动性强的会展企业落户我省举办会展项目。

三、大力培育会展品牌

(五)办好重大会展活动。集聚我省各类资源力量,对标最高标准、最高水平,将我省国家级展览和国际会议打造成开放层次高、辐射带动强的重要开放载体。将中国(太原)国际能源产业博览会打造成国内外能源交流合作的新平台。对我省主导产业发展和地标产业打造具有重大推动作用的会展活动给予重点支持。

(六)培育特色产业展会。依托全省产业优势、区位优势、资源优势,培育一批有影响力的重点会展项目。引导和支持山西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中国杏花村国际酒业博览会、山西(运城)国际果品交易博览会、山西·朔州陶瓷产品进出口交易会等展会做大做强,打造我省会展名片。对在我省连续举办的自办展,主题鲜明、特色突出、发展潜力大、带动作用明显,展览面积在5000(含)平方米以上,且有一定比例的省外企业参加的区域性品牌项目,给予不超过60万元补贴。

(七)推动“会展+”融合发展。以“培育打造重点产业链、做大做强特色专业镇”为重点,推动会展与相关产业链融合发展,形成“重点产业有代表性会展”的发展模式。支持重点产业链培育或引进重点展会活动,形成“会展+”融合发展新格局。

四、集聚优质会展项目

(八)引进品牌展会项目。加强与国际行业组织、国家部委学会等机构的合作,引进举办一批知名度高、影响力强的展会,重点支持国内外商协会、企业引进一批国际性国家级专业化会展品牌落地山西。根据办展规模、运营成本等因素,对引进国际、国内、行业展览的分别给予主办方不超过3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补贴。

(九)引进和培育高端会议。立足我省区位优势和产业特点,积极支持国际性会议和影响力强、带动性大的重大会议在我省举办。主动对接世界500强企业、中国500强企业、中国民营500强企业等重点企业,招引一批高质量的年会、行业大会等品牌会议。根据会议规模、运营成本等因素,对引进国际性、全国性会议(含年会、行业大会等)项目分别给予主办方不超过100万元、80万元的补贴。

五、推动会展创新发展

(十)鼓励开展国际品牌认证。推进会展企业、会展场馆、会展项目与国际展览业协会(UFI)、国际大会及会议协会(ICCA)等知名国际组织交流合作,积极参与国际认证。

(十一)提高会展业数字化绿色化发展。大力推动传统展会数字化转型,举办“云展览”“云对接”“云推介”“云洽谈”,支持展会主办机构探索线上线下同步互动、有机融合的办展新模式。倡导节能、环保、低碳办展,支持场馆设施、项目运营、展示设计、展台搭建、仓储物流、垃圾处理等环节应用节能环保技术、可循环利用材料,提升绿色展会比重。

六、加大会展设施建设力度

(十二)完善会展场馆服务功能。加快完善会展场馆周边的交通、住宿、餐饮、娱乐、商场、停车场等配套服务设施,重点推进山西潇河国际会展中心、晋阳湖国际会议中心等场馆及新建大型会展综合体的配套设施建设。推进山西省展览馆、中国杏花村国际白酒交易中心、运城会展中心等会展专业场馆的改造提升,完善配套服务功能。

(十三)提升会展场馆竞争力。积极鼓励会展场馆引进或承办各类展会,对会展场馆进行补助。对全年承办展览达到一定规模或场次,给予一次性不超过40万元奖励。

七、优化会展保障措施

(十四)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我省促进展览业改革发展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省商务厅牵头定期召开全省展览业改革发展联席会议,研究解决会展业发展中的重大事项,协调重大会展活动的组织实施。各市县要结合当地实际,参照建立促进会展业改革发展联席会议机制,并明确统筹会展业发展的职能部门,提升政府服务和保障能力。

(十五)培养会展专业人才。加强会展经济理论与实践调查研究,组建山西省会展业专家智库,为会展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智力支持。组织开展国内外知名会展机构培训,支持会展从业人员参加国际会展专业培训。充分发挥省级会展行业协会等组织优势,开展会展行业学习交流,加强行业培训,提高全省会展从业人员专业水平。

(十六)优化发展环境。加强会展知识产权保护,展会主办单位应当依法维护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按照“谁主办、谁负责”原则,压实会展活动消防安全、安保的举办地属地责任和主办单位、场所单位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等相关规定举办会展活动,依法合规做好相关审批工作。加大会展宣传力度,制作会展专题宣传片和宣传手册,开展会展整体形象宣传。

(十七)推进市场化办展进程。严格规范党政机关办展行为,减少财政出资和行政参与,引导党政机关举办的展会逐步转为自求平衡或者交给社会力量来办。鼓励各市结合当地特色,统筹资金支持会展业市场化发展,创新会展业发展支持举措。

(十八)夯实会展行业发展基础。支持开展会展行业规划制定,建立会展行业标准,探索开展会展业统计分析。发挥商(协)会在政府和企业间的纽带作用,加强会展行业自律。


大侠既然来过,何妨留下墨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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