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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2024-03-29  生效日期:2024-03-29

阅读量:58 次      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     

2023年,税务总局党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税务工作全过程各方面,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牢牢把握服务高质量发展这一首要任务,切实加强税收法治建设,高质量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税务实践。现将2023年税收法治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扎实推进税收法治建设高质量发展

(一)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税务总局党委认真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历次会议精神,把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主题教育的重要内容,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专题学习,结合税务工作实际开展交流研讨,进一步推动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确保税收改革发展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大讲堂”,邀请专家开展专题讲座,进一步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自觉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忠实践行者。

(二)加强党对税收法治建设工作领导。税务总局党委牢牢把握税务机关政治属性,扛牢推进税收法治建设责任,推动形成主要负责同志统筹抓、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相关部门共同抓的工作格局。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多次召开党委会议研究部署税收法治工作,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落实。每年重温习近平总书记“7·9”重要讲话精神,接续推出深化落实措施,制定加强县级税务局政治机关建设的指导意见及配套制度,建立健全责任落实工作机制,推动税务系统政治机关建设一贯到底,推进法治税务建设体制更加完善、党的领导更加坚强有力。

二、依法履行税务部门职责,更好发挥税收职能作用

(一)依法依规组织税费收入。始终坚持组织收入原则不动摇、依法加强征管不放松,依法依规征税收费,严肃查处虚收空转、虚增收入、调节收入、提前征收等问题,守牢不收“过头税费”底线。2023年组织税费收入31.7万亿元(扣除出口退税,下同),其中,税收收入15.9万亿元,为国家治理提供坚实财力保障。

(二)落实落细税费优惠政策。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系统梳理现行有效的税费优惠政策,主动提出延续优化完善的政策建议,会同财政部等部门制发77项延续优化完善税费优惠政策。2023年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费超2.2万亿元,有力推动经济运行回升向好。不断深化拓展“政策找人”,向各类经营主体推送减税降费红利账单。从严从快打击违规享受或恶意骗取税费优惠行为,确保政策红利精准惠及纳税人缴费人。

三、完善税费法律规范体系,持续推进良法善治

(一)积极推进税费立法。在现行18个税种完成12个税种立法的基础上,积极推动增值税、消费税立法和修订税收征管法列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一类项目,修改发票管理办法,推动相关部门开展非税收入立法研究,夯实依法治税制度基础。

(二)持续加强税务规章管理。根据发票管理办法修改情况,配套修改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清理废止《税务违法案件公告办法》等税务部门规章,更好适应税务监管执法需要,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

(三)提升税务规范性文件管理水平。深入贯彻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严格落实《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认真开展税务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合规性评估和公平竞争审查,分类分批废止税务规范性文件174件,推进税务执法依据合法、统一和规范。

四、优化税务执法方式,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持续强化税务精确执法。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等特定性质的税务事项中运用说服教育、约谈警示、风险提醒等非强制性执法方式,让税务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推动西南、西北、中南地区统一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优化税收营商环境。

(二)不断提升税务执法质效。认真贯彻国办印发的《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制定税务系统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任务举措,提升税务行政执法质量。

(三)切实提升税收监管效能。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税收监管和税务稽查的重要指示精神,研究推出更好发挥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职能作用措施。逐步推广动态“信用+风险”监管方式,开展集团性税源监控和整体性风险管理,构建大企业税收治理新格局。积极防范行业性区域性税收风险。

(四)严厉打击涉税违法犯罪行为。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要求,严肃查处违规招商引资中的涉税问题,维护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加强常态化打击涉税违法犯罪工作机制建设,最高人民法院、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正式加入,成员单位由六部门拓展到八部门,进一步健全从行政执法到刑事司法全链条、一体化打击涉税违法犯罪的工作格局。依法严厉打击各类涉税违法犯罪行为,2023年依法查处涉嫌违法纳税人13.5万户,挽回税款损失1810亿元,有力维护公平的经济税收秩序。

五、改进提升办税缴费服务,进一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

(一)不断改进提升办税缴费服务。扎实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先后分5批推出系列便利化举措,特别是聚焦民营经济推出28项举措,助力民营企业发展壮大。联合全国工商联持续开展“春雨润苗”专项行动,不断深化“银税互动”。推动不动产登记办税便利化改革,在全国范围实现不动产登记和办税“一件事一次办”。加快跨区域涉税事项协调机制建设,协调解决跨地区涉税诉求。升级完善税费服务诉求解决机制,上下联动解决纳税人缴费人共性热点诉求。

(二)全力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创新推出“税路通”跨境服务品牌,推动跨境投资“信息通”、“政策通”和“服务通”,进一步健全跨境投资税收服务长效机制。加强国际税收合作,我国的税收协定网络已覆盖114个国家和地区。推广非居民跨境电子办税,便利非居民企业通过“非居民跨境办税”场景,便捷办理信息采集、一户赋码、申报缴纳等业务,优化纳税人跨境办税体验。

六、深化税收征管数字化转型和智能化改造,不断提高税费治理效能

(一)加快推进智慧税务建设。深入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稳步推进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在全国上线,持续深化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试点,进一步扩围全国统一规范的新电子税务局,建成启用决策指挥管理平台,顺利上线税务人端智慧办公平台,初步搭建形成涵盖纳税人端、税务人端、决策人端的智慧税务“三端一体”的智能应用平台,推动智慧税务建设实现整体突破。

(二)不断提升政务数据共享效能。大力推进税收大数据体系建设,构建税费数据共享“全国一盘棋”和精诚共治格局,提升税费数据治理水平,确保数据共享规范有序。积极推进数据共享和部门协作。开展税收大数据分析服务高质量发展交流活动,深入挖掘税收大数据“金山银库”,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七、健全矛盾纠纷化解机制,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一)依法依规办理复议应诉案件。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2023年全国税务系统受理行政复议申请3131件,绝大部分案件实现案结事了。认真落实行政复议意见书制度,发挥行政复议纠错机制作用,提升全面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2023年全国税务系统新发生一审应诉案件1367件,积极做好应诉工作。

(二)进一步畅通权利救济途径。扎实推进新时代“枫桥式”税务所建设,聚焦化解矛盾纠纷、赋能基层治理,打造一批新时代“枫桥式”税务所(分局、办税服务厅),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三)平稳有序开展信访工作。严格落实《信访工作条例》,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税务系统信访工作法治化建设。着力畅通信访渠道,解决信访突出问题,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营造和谐稳定的环境氛围。

八、强化权力监督制约,促进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一)加强权力监督体系建设。全面深化税务系统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健全一体化综合监督体系,提升监督质效。深入推进税务执法内控机制建设,着力实现事前预警、事中阻断、事后追责。发挥督察审计监督治理作用,聚焦重要行业、重点领域、关键环节,严查税费优惠政策落实不到位等内部失职失责行为。严格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深入开展执法过错责任追究,以有力监督促进依法履职、规范执法。

(二)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持续深化税务领域政务公开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2023年参加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国新办发布会、部门联合新闻发布会及自行组织新闻发布会11场次,在中央主要媒体刊发涉税报道2000余篇次,全网各类原发正面报道超过6万篇。积极稳妥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2023年累计办结230余件。

九、强化税收法治保障,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一)提升税务干部队伍法治能力。建立税务系统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国家法律纳入各级税务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作为各类税务干部教育培训的必学知识。开展税务执法资格统一考试,以考促学增强税务干部法治素养。组织税务系统行政执法人员全员轮训,大力提升税务干部业务能力。用好税务系统公职律师队伍,指导各地税务机关建强做优公职律师涉税争议咨询调解中心。

(二)深化税收普法宣传。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扎实开展税收法治宣传教育。在宪法宣传周、民法典宣传月、税收宣传月等重要节点,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首次联合司法部、教育部举办“第32个全国税收宣传月启动仪式暨青少年税收普法专题活动”,超5300万人次在线观看。联合中央网信办举办“看税收走基层·税惠赋能高质量发展”网评品牌活动,相关报道转载累计2.1万余篇次,阅读量达5.8亿人次,在全社会营造诚信纳税、遵法守法的良好氛围。

一年来,税收法治建设取得了积极成效,但部分税种还没有完成立法,落实税收法定原则需要进一步加力;偷逃税等涉税违法犯罪行为还不同程度存在,税收监管和税务稽查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税务干部队伍还不完全适应精确执法的要求,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推动工作能力需要进一步提升。

2024年,税务总局党委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大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着力深化税收法治建设,高质量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税务实践,更好发挥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作出更大贡献。

2024年3月29日

国家税务总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3年,税务总局党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税务工作全过程各方面,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牢牢把握服务高质量发展这一首要任务,切实加强税收法治建设,高质量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税务实践。现将2023年税收法治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扎实推进税收法治建设高质量发展

(一)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税务总局党委认真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历次会议精神,把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主题教育的重要内容,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专题学习,结合税务工作实际开展交流研讨,进一步推动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确保税收改革发展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大讲堂”,邀请专家开展专题讲座,进一步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自觉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忠实践行者。

(二)加强党对税收法治建设工作领导。税务总局党委牢牢把握税务机关政治属性,扛牢推进税收法治建设责任,推动形成主要负责同志统筹抓、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相关部门共同抓的工作格局。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多次召开党委会议研究部署税收法治工作,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落实。每年重温习近平总书记“7·9”重要讲话精神,接续推出深化落实措施,制定加强县级税务局政治机关建设的指导意见及配套制度,建立健全责任落实工作机制,推动税务系统政治机关建设一贯到底,推进法治税务建设体制更加完善、党的领导更加坚强有力。

二、依法履行税务部门职责,更好发挥税收职能作用

(一)依法依规组织税费收入。始终坚持组织收入原则不动摇、依法加强征管不放松,依法依规征税收费,严肃查处虚收空转、虚增收入、调节收入、提前征收等问题,守牢不收“过头税费”底线。2023年组织税费收入31.7万亿元(扣除出口退税,下同),其中,税收收入15.9万亿元,为国家治理提供坚实财力保障。

(二)落实落细税费优惠政策。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系统梳理现行有效的税费优惠政策,主动提出延续优化完善的政策建议,会同财政部等部门制发77项延续优化完善税费优惠政策。2023年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费超2.2万亿元,有力推动经济运行回升向好。不断深化拓展“政策找人”,向各类经营主体推送减税降费红利账单。从严从快打击违规享受或恶意骗取税费优惠行为,确保政策红利精准惠及纳税人缴费人。

三、完善税费法律规范体系,持续推进良法善治

(一)积极推进税费立法。在现行18个税种完成12个税种立法的基础上,积极推动增值税、消费税立法和修订税收征管法列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一类项目,修改发票管理办法,推动相关部门开展非税收入立法研究,夯实依法治税制度基础。

(二)持续加强税务规章管理。根据发票管理办法修改情况,配套修改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清理废止《税务违法案件公告办法》等税务部门规章,更好适应税务监管执法需要,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

(三)提升税务规范性文件管理水平。深入贯彻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严格落实《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认真开展税务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合规性评估和公平竞争审查,分类分批废止税务规范性文件174件,推进税务执法依据合法、统一和规范。

四、优化税务执法方式,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持续强化税务精确执法。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等特定性质的税务事项中运用说服教育、约谈警示、风险提醒等非强制性执法方式,让税务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推动西南、西北、中南地区统一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优化税收营商环境。

(二)不断提升税务执法质效。认真贯彻国办印发的《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制定税务系统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任务举措,提升税务行政执法质量。

(三)切实提升税收监管效能。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税收监管和税务稽查的重要指示精神,研究推出更好发挥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职能作用措施。逐步推广动态“信用+风险”监管方式,开展集团性税源监控和整体性风险管理,构建大企业税收治理新格局。积极防范行业性区域性税收风险。

(四)严厉打击涉税违法犯罪行为。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要求,严肃查处违规招商引资中的涉税问题,维护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加强常态化打击涉税违法犯罪工作机制建设,最高人民法院、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正式加入,成员单位由六部门拓展到八部门,进一步健全从行政执法到刑事司法全链条、一体化打击涉税违法犯罪的工作格局。依法严厉打击各类涉税违法犯罪行为,2023年依法查处涉嫌违法纳税人13.5万户,挽回税款损失1810亿元,有力维护公平的经济税收秩序。

五、改进提升办税缴费服务,进一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

(一)不断改进提升办税缴费服务。扎实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先后分5批推出系列便利化举措,特别是聚焦民营经济推出28项举措,助力民营企业发展壮大。联合全国工商联持续开展“春雨润苗”专项行动,不断深化“银税互动”。推动不动产登记办税便利化改革,在全国范围实现不动产登记和办税“一件事一次办”。加快跨区域涉税事项协调机制建设,协调解决跨地区涉税诉求。升级完善税费服务诉求解决机制,上下联动解决纳税人缴费人共性热点诉求。

(二)全力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创新推出“税路通”跨境服务品牌,推动跨境投资“信息通”、“政策通”和“服务通”,进一步健全跨境投资税收服务长效机制。加强国际税收合作,我国的税收协定网络已覆盖114个国家和地区。推广非居民跨境电子办税,便利非居民企业通过“非居民跨境办税”场景,便捷办理信息采集、一户赋码、申报缴纳等业务,优化纳税人跨境办税体验。

六、深化税收征管数字化转型和智能化改造,不断提高税费治理效能

(一)加快推进智慧税务建设。深入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稳步推进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在全国上线,持续深化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试点,进一步扩围全国统一规范的新电子税务局,建成启用决策指挥管理平台,顺利上线税务人端智慧办公平台,初步搭建形成涵盖纳税人端、税务人端、决策人端的智慧税务“三端一体”的智能应用平台,推动智慧税务建设实现整体突破。

(二)不断提升政务数据共享效能。大力推进税收大数据体系建设,构建税费数据共享“全国一盘棋”和精诚共治格局,提升税费数据治理水平,确保数据共享规范有序。积极推进数据共享和部门协作。开展税收大数据分析服务高质量发展交流活动,深入挖掘税收大数据“金山银库”,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七、健全矛盾纠纷化解机制,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一)依法依规办理复议应诉案件。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2023年全国税务系统受理行政复议申请3131件,绝大部分案件实现案结事了。认真落实行政复议意见书制度,发挥行政复议纠错机制作用,提升全面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2023年全国税务系统新发生一审应诉案件1367件,积极做好应诉工作。

(二)进一步畅通权利救济途径。扎实推进新时代“枫桥式”税务所建设,聚焦化解矛盾纠纷、赋能基层治理,打造一批新时代“枫桥式”税务所(分局、办税服务厅),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三)平稳有序开展信访工作。严格落实《信访工作条例》,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税务系统信访工作法治化建设。着力畅通信访渠道,解决信访突出问题,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营造和谐稳定的环境氛围。

八、强化权力监督制约,促进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一)加强权力监督体系建设。全面深化税务系统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健全一体化综合监督体系,提升监督质效。深入推进税务执法内控机制建设,着力实现事前预警、事中阻断、事后追责。发挥督察审计监督治理作用,聚焦重要行业、重点领域、关键环节,严查税费优惠政策落实不到位等内部失职失责行为。严格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深入开展执法过错责任追究,以有力监督促进依法履职、规范执法。

(二)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持续深化税务领域政务公开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2023年参加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国新办发布会、部门联合新闻发布会及自行组织新闻发布会11场次,在中央主要媒体刊发涉税报道2000余篇次,全网各类原发正面报道超过6万篇。积极稳妥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2023年累计办结230余件。

九、强化税收法治保障,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一)提升税务干部队伍法治能力。建立税务系统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国家法律纳入各级税务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作为各类税务干部教育培训的必学知识。开展税务执法资格统一考试,以考促学增强税务干部法治素养。组织税务系统行政执法人员全员轮训,大力提升税务干部业务能力。用好税务系统公职律师队伍,指导各地税务机关建强做优公职律师涉税争议咨询调解中心。

(二)深化税收普法宣传。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扎实开展税收法治宣传教育。在宪法宣传周、民法典宣传月、税收宣传月等重要节点,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首次联合司法部、教育部举办“第32个全国税收宣传月启动仪式暨青少年税收普法专题活动”,超5300万人次在线观看。联合中央网信办举办“看税收走基层·税惠赋能高质量发展”网评品牌活动,相关报道转载累计2.1万余篇次,阅读量达5.8亿人次,在全社会营造诚信纳税、遵法守法的良好氛围。

一年来,税收法治建设取得了积极成效,但部分税种还没有完成立法,落实税收法定原则需要进一步加力;偷逃税等涉税违法犯罪行为还不同程度存在,税收监管和税务稽查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税务干部队伍还不完全适应精确执法的要求,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推动工作能力需要进一步提升。

2024年,税务总局党委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大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着力深化税收法治建设,高质量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税务实践,更好发挥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作出更大贡献。

2024年3月29日


大侠既然来过,何妨留下墨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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