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4-04-09  生效日期:2024-04-09
粤财佛公告〔2024〕 1号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一批省级权责清单事项的决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70号),受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委托,佛山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的有关规定,对佛山市行政区域内申请免税资格的省级非营利组织进行了联合审核认定。现将2024年广东省省级(佛山地区)第一批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名单予以公布,具体名单如下:
广东省铸造行业协会,有效期为2022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广东省陈国光教育发展基金会,有效期为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佛山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
2024年3月28日
1、云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云南省注册会计师信用评级评价暂行办法》的通知
3、河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2024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4、天津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司法诉讼中相关鉴定业务的风险提示
5、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开展本市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价入股的通知
声明与提示:相关信息谨供参考,具体以正式文件为准。
大侠既然来过,何妨留下墨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