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4-04-10  生效日期:2024-04-10
京会协〔2024〕53号
各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会费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女性个人会员生育当年免交个人会员会费。现请各事务所将符合条件的会员资料通过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信息系统财务报表子系统“注师会费减免模块”进行申报,申报材料具体要求见系统内说明。申报截止日为2024年4月15日,逾期网络报送端口将不再开放。
如有系统操作方面的问题,可参看培训PPT(详见附件)或咨询久其公司技术服务人员,联系人:史航、刘浩然,联系电话:(010)88250337、88250338。
如有财务方面的问题,请咨询我会财务部,联系人:孙晓薇、朱梅,联系电话:88221028、88221029;QQ群号: 671368498、560582963。
附件:2024事务所财务培训PPT
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4年4月9日
2、云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云南省注册会计师信用评级评价暂行办法》的通知
4、河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2024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5、天津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司法诉讼中相关鉴定业务的风险提示
声明与提示:相关信息谨供参考,具体以正式文件为准。
大侠既然来过,何妨留下墨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