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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2024-03-29  生效日期:2024-03-29

阅读量:28 次      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以下简称“我局”)在税务总局和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要求,扎实推进首都税收法治建设,切实提升全面依法治税工作水平,为服务首都高质量发展贡献税务力量。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抓住关键少数,深化理论武装

市局党委充分发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示范带动作用,市局局领导、各级党组织书记带头讲专题党课,围绕指定学习材料,全周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扎实推进理论学习。全年召开市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2次。

组织开展处级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线上培训班。邀请专家开展专题辅导,并组织处级领导干部开展研讨交流,持续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入脑入心。推进建立北京市税务系统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清单制度,按照税务总局和北京市文件要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内法规以及国家法律法规等清单内容。进一步完善学习内容和学习计划,以市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为引领,带动全市税务系统各级领导干部不断强化法治思维、提升法治能力。

(二)强化分级分类,丰富学法方式

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作为干部培训、党员学习的重点内容。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为抓手,强化分级分类,对党委班子、党支部、团员青年不同群体,分类施策。市局党委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开展专题学习研讨,通过市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带头学和党支部集中学、专题学、讨论学等多种方式,确保理论学习入脑入心。举办市局机关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读书班、机关党员干部培训班,通过讲党课感悟学、专家讲座启发学、“三会一课”全面学、支部联建互动学、青年理论学习小组跟进学、“书香税语”读书学等方式,提升学习效果。

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布置“走好第一方阵建设模范机关”专题展并进行动态更新,引导广大干部学先进、争先进。在北京市法治文艺大赛中,我局舞台剧《时空奇旅》获得二等奖。

二、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多措并举确保确保税费优惠政策直达快享

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多措并举确保税费优惠政策直达快享。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落实落细。成立一把手任组长的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专班,为政策高效落实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二是精准推送实现“政策找人”。针对政策特点,按照推送时间、内容、渠道、对象,制定精准推送“一政策一方案”,提升“政策找人”效能。三是建立快反机制畅通问题反馈,制定问题收集、受理登记、分办研究、分类处理、限时办结、结果运用的工作流程,做到主动破题,高效解决。四是宣传解读形成“立体矩阵”。编发政策清单以及政策指南,优化本地宣传辅导产品,通过官网及各平台发布“税费优惠政策”相关报道。

(二)依法依规完成税收收入预期目标

扛牢组织收入主责主业,坚持依法依规组织收入,实现税收收入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2023年,我局完成税收收入15113.3亿元,增长10.9%。其中,中央级税收收入9736.8亿元,增长11.6%;地方级税收收入5376.5亿元,增长9.5%,为首都各项财政支出提供了持续、稳定、充足的保障,也为全国税收平稳运行贡献了首都税务力量。

(三)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

1.全面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在执行2021年7月起实施的6项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基础上,进一步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部分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公告》(税务总局2023年第2号公告)要求,自2023年3月起对第二批6项税务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通过办税服务场所和官方网站等渠道公布实行告知承诺制的税务证明事项目录及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方便纳税人查阅、索取或下载。我局自2021年、2023年两批12项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行以来,有效减少了纳税人的证明材料报送,破解了纳税人享受优惠政策的堵点难点问题,进一步提高了纳税人满意度和获得感。

2.积极推行“智能开业”数字化业务场景

聚焦经营主体所盼,推行“智能开业”数字化业务场景。组织对企业开业政策进行集中梳理,并与市场监管部门等单位开展业务协同、系统联通、数据共享,将多个相关联的“单项事”合理归集,以业务办理场景化、规则化、自动化、智能化升级企业开办领票办理流程,在全国范围率先实现企业跨部门开办和领取发票自动秒办,将原税务信息确认、税(费)种认定、票种核定、最高限额审批、文书送达等业务从原有合计办理时长45分钟缩短到秒办。目前我市开业场景自动化办理率已达89.2%。

3.建立健全新型监管机制

按照税务总局、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及相关文件要求持续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定期公开随机抽查计划、抽查情况及抽查结果等事项。依托5C+5R征管指标体系,强化“互联网+监管”治理效能:一是完善我市个性化评价指标设计,增加基础信息质量等34项个性化监控评价指标;二是跟踪征管质量改进提升过程,定期编制征管质量评价报告,全方位、多角度开展全市征管质量评价工作并评估提升成效;三是立足全税费种开展全市监控评价和疑点数据排查清理工作,推送疑点核实任务509条,复核疑点任务58条,通过持续构筑具有首都特色的征管质量监控评价体系,不断完善“监控、预警、评价、改进、提升”的征管质量持续改进机制。

(四)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

1.进一步深化“接诉即办”

立足政治机关定位,以民生工程为本,强化“主动治理、未诉先办”改革,以“小切口”入手推动“主动治理、未诉先办”改革走深走实,不断提升首都税务综合治理效能,提高纳税服务水平,努力打造首都一流税收营商环境。完善相关制度,建立了机制完备、程序规范、标准清晰、法治保障的接诉即办制度体系,完善了基层统筹、条块结合、多方参与、共建共管的工作体系,运用诉求和舆情分析办理联席会议机制,通过高位统筹、建立配套制度、强化条块联动、不断深化场景化闭环治理,形成了“全链条”闭环制度体系,建立了多场景沟通话术指导,推动接诉即办向“主动治理、未诉先办”深化。

2.进一步提升纳服质效

一是优化热线咨询服务。开通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工作专线以及跨境服务咨询专线,为纳税人缴费人搭建税费优惠政策咨询窗口,推动税费优惠直达快享。二是拓展智能咨询渠道。将12366智能咨询嵌入北京市电子税务局“在线导办”模块,构建涵盖12366税费服务热线、北京市电子税务局、税务官方网站等渠道在内的多元化咨询服务体系,满足纳税人缴费人“7×24小时”税费智能咨询需求。三是创新宣传辅导形式。积极开展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可视答疑活动,实现万人观看、众人受益,我局可视答疑工作得到税务总局充分肯定。

3.进一步做好“便民办税春风行动”

以“办好惠民事·服务现代化”为主题,连续第10年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市区两级联动落实五批109条便民办税缴费措施。统筹推进24项北京市营商环境6.0版涉税改革任务落实。推进新时代“枫桥式”税务所建设,市区两级开展“一把手走流程”体验,与市工商业联合会联合开展“春雨润苗”专项行动助力小微经营主体健康发展。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一)推动完善地方税费保障立法

提请市司法局同意《北京市税费征收保障办法》立项申请后,起草《北京市税费征收保障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根据意见反馈情况对立法内容进行修改完善,为下一步形成草案送审稿及时推动立法出台奠定坚实基础。

(二)严格税务规范性文件管理

认真贯彻落实《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认真进行税务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合规性评估和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切实保障税务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共制发4件税务规范性文件,均严格进行了合法性审核,并向税务总局备案。对市局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统筹开展集中清理。按照税务总局和北京市政府的要求,组织市区两级税务机关开展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经清理未发现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

(三)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

为推动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制度完备、治理完善的高标准市场体系,按照税务总局和北京市政府的要求,我局组织市区两级税务机关开展了2023年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各单位严格按照清理范围、清理重点,经逐一对照清理,未发现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严格落实依法决策要求

牢固树立依法决策意识,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作出决策,凡属“三重一大”事项严格做到集体讨论、集体研究、集体决定。开展新一批公职律师选任工作,进一步充实系统公职律师队伍,充分发挥公职律师法律顾问参谋助手作用,有效提升科学民主依法行政决策能力。

(二)有效推进重大税务案件审理

严格落实税务总局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进一步推进科学民主决策,强化内部权力制约,规范内部审理程序,保证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规范高效开展。在全市税务系统推行重大税务案件审理说明理由制度,进一步提升案件办理质效。

(三)认真做好巡视巡察工作

印发巡察工作要点和五年工作规划,明确北京市税务系统未来五年巡察工作的路线图和任务书。对照税务总局二十大届期第一轮和第二轮巡视通报指出的共性、典型性问题,逐条逐项扎实开展自查整改。强化政治监督,组织开展党的二十大届期市局党委第一轮巡察,将被巡察党组织依法决策效果情况纳入监督范围。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推进跨部门联合执法

按照工作要求,北京七部门建立常态化打击虚开骗税违法犯罪工作合作机制,将市高法拓展至合作机制内,形成工作联动、风险联防、成果联创的工作格局。推动跨区局与属地公安局成立税警联合办公室,搭建专人专岗专机的税警“直联”信息专线。配合市场监管部门联合开展综合治理加油机作弊专项行动,促进成品油零售行业健康发展。与外汇管理部门搭建直接工作机制,对涉及骗税案件的异常外汇资金检查提供专业支持。联合北京海关缉私分局,对涉嫌伪报货物商品代码骗取出口退税企业开展检查工作。

(二)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按照行刑衔接相关政策,依法依规办理案件移送,对涉税犯罪案件应移尽移。完善工作机制,定期与公安部门召开案源线索研讨协调会,共同对涉嫌虚开骗税线索进行研判,开展联合统一打击行动,并对案件移送工作标准和相关流程等事项进行会商,进一步提升行刑衔接工作的整体性、协同性。

(三)认真落实《京津冀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继续加强裁量基准应用场景建设,系统各执法部门进一步落实好《京津冀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开展处罚裁量权施行情况调研,认真分析裁量基准优化方向,为下一步修订完善和在华北等更广泛区域内统一裁量基准打好基础。

(四)优化创新税务执法方式

全面落实税务总局2批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清单事项。按照税务总局工作部署,在一般纳税人登记、发票领用开具、反避税管理、欠税管理、大企业税收管理、税务稽查等6个业务领域,推行说服教育、约谈警示、风险提醒、自查辅导等非强制性执法方式,有效促进了税务执法精确度和执法公信力的提升。

(五)广泛开展税法宣传工作

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持续开展普法“六进”,以丰富多彩的活动形式和精心策划的宣传品牌推进税收普法工作。一是发挥《税收天地》主阵地作用。围绕社会公众税收法治教育,通过制作有高度、有深度、有广度、群众喜闻乐见的精品节目,普及税费法律法规。2023年度共推出专题节目26期,形成以电视端、新媒体端联动的首都税收宣传矩阵。二是依托北京市税务博物馆和密云少年税校两个全国税收普法教育示范基地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活动。在第32个全国税收宣传月启动仪式中,密云少年税校学生代表表演了诗朗诵《新时代税收少年说》,两大基地联合开展“税月好风景·法治少年行”税法研学活动,实现沉浸式体验、零距离普法。三是创新打造工作室、工作团队,擦亮税收普法宣传品牌,东城区税务局“金燕工作室”、朝阳区税务局“税务小哥”团队、海淀区税务局“春枫团队”、丰台区税务局“微蓝+”青年突击队、石景山区税务局“向阳而生”青年突击队、房山区税务局“红生工作室”等服务品牌积极作为,在落实税法宣传、优化纳税服务、履行社会责任等方面发光发热。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2023年3月,我局印发了《北京市税务系统涉税舆情管理工作规范》,建立了“一套规范、两种报告、三个抓手、四项机制”工作体系。以《工作规范》为指引,进一步完善预判评估、监测推送、应对处置、协同共治四项机制,确保税收舆情管理工作平稳有序。强化监测预警,持续开展7×24小时舆情监测,发现敏感信息及时研判分析、推送相关主责部门处置,形成管理闭环。健全应急预案体系,针对数电票、优化调整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流程等各项重点工作,形成应急预案,筑牢安全底线。

严肃新闻宣传纪律,杜绝自生舆情。定期梳理风险,向各单位、各部门下发《舆情风险工作提示》,要求各单位、各部门压实扛牢属地责任,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新闻稿件审核把关,不得“未审先发”,坚决杜绝因发布不当产生的舆情风险。

七、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一)依法办理复议案件

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依法高效办理复议案件。积极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建设,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实现案结事了。

(二)加强行政应诉工作

规范行政应诉工作,加强与法院沟通联络,严格按照法院要求提交答辩状及证据资料。认真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有效保障当事人合法利益,提高我局应诉水平。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一)构建完善“六位一体”全面从严治党新格局

制发《2023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点》,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全面从严治党新路径,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持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向纵深发展。制发北京市税务系统一体化综合监督体系实施意见,推动各责任主体各管所辖、各履其职、各负其责。修订印发“一案双查”、“八小时之外”监督、回访教育等全局性制度,以专责监督撬动一体化综合监督效能发挥。

(二)加强督察审计监督

为进一步规范“两权”运行,发挥审计监督作用,在全系统统筹开展层级督审和专项督审。按照2023年度督察审计工作计划,对6个区局贯彻落实组织收入原则、税费政策落实等税收执法情况和财务收支管理情况开展层级督审,对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和“三公”经费等重点事项开展专项督审。

(三)强化外部监督

加强与地方纪委监委沟通协作,走访地方纪委监委75次。在全系统制发特约监督员走访活动工作方案,组织特约监督员以市场主体身份“零距离”体验留抵退税、出口退税、税务注销、社保费办理等业务流程,在税费优惠政策落实、税收征管改革、出口退税服务监管新机制等方面,广泛征求意见建议,以积极诚恳的态度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四)推动“三不腐”建设

加大问题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力度,依规开展“一案双查”。持续深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开展党费、工会经费管理使用情况专项检查,进一步规范管理。完善“查改一体”机制,纪检部门协同稽查、督审等部门经常性分析稽查案件查处过程中反映出的问题,定期沟通情况。强化警示教育和纪法教育,开展纪法教育宣传月“十个一”活动,扎实开展“六个一”活动,打造廉政教育品牌,创新制作20余部廉洁教育微视频,深入推进廉洁文化建设。

(五)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持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2023年累计受理依申请公开事项共计60件(含上年结转2件)。

九、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推进智慧税务创新落实

(一)建立健全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

2023年继续支持北京市大数据平台建设,通过数据服务创新,多维度、深层次参与智慧城市应用场景建设。通过市政务数据资源网,向公众开放欠税公告、办税指南等26项数据集。获取市交通委、市规自委等10个外部门约6438万条涉税费数据,促进内外部数据融合应用,服务各专项税收征管工作及税收风险管理。

(二)大力推进“智慧税务”建设

扎实推进征管科技工作开展,拓展智慧北京税务功能:一是推进电子税务局与“京通”对接。社保缴费、车购税、车船税申报已接入“京通”,实现委托代征单位银联POS机扫码缴税。二是抓好电子税务局移动端的推广应用。实现北京税务APP在各移动端操作系统的广覆盖。三是持续开展统一工作平台优化工作。升级任务统筹管理功能,并不断扩大集成整合范围,目前已完成30个应用的单点登录集成。四是实现“无感式”自动变更登记。通过与市监部门共享变更登记信息,金三核心征管系统自动同步变更法定代表人信息等47.70万户次。五是实现个人出租房屋电子税务局代开电子普通发票。通过在线实名验证、申请审批、缴税、开具电子发票全流程网办提供优质服务。

十、加强党的领导,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一)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

牢记“看北京首先要从政治上看”,按照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和税务总局《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委员会关于开展税务机关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工作的通知》要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市、区两级税务局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报告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推进税收法治建设进展情况,实现述法与年终述职考核深度融合,推进法治税务建设领导体制更加完善、党的领导更加坚强有力。

(二)发挥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作用

加强依法行政工作领导体制机制建设,充分发挥我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作用,对推进全局性法治建设工作做出了部署。

(三)夯实法治教育基础工作

将法治教育培训作为新录用公务员初任培训,以及处级、科级任职等培训的必修内容,纳入年度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列入年度经费预算。以岗位需求为导向,把法治教育培训作为各类税务人员培训的必学课程。通过专题讲座、座谈交流、结构化研讨等形式分类分级开展法律法规政策解读。

(四)全面加强执法队伍建设

积极组织新入职人员参加年度税务执法资格考试。组织开展京津冀税务系统公职律师法治业务培训,来自北京、天津、河北税务局的132名公职律师首次实现联学共训。组织公职律师开展案例选编、行政复议和应诉等工作,充分发挥公职律师在税收决策、税收改革、税收执法、法治宣传中的法律顾问和参谋助手积极作用。

2024年,我局将按照税务总局党委和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坚持首善标准,以更加担当作为的工作态度、更加务实高效的工作举措,践行法治先行,提高我局全面依法行政水平。


大侠既然来过,何妨留下墨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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