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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关于社会保险费有关信息系统停机升级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4-04-23  生效日期:2024-04-23

通告〔2024〕2号

尊敬的缴费人: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统一部署安排,为进一步提升社保费缴费服务水平,提高系统运行效率,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金税三期社保费征管信息系统、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金税三期社保费征管信息系统、山东省人社厅社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山东省医保局医疗保险管理信息系统将同时进行停机升级,届时相关业务将暂停办理。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信息系统暂停时间及业务范围

2024年4月30日(周二)19:00至2024年5月5日(周日)8:30。

全省税务系统线上及线下各渠道暂停办理用人单位、灵活就业人员和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全部缴费、查询业务。

全省人社系统线上及线下各渠道全面暂停办理社会保险经办相关业务。5月1日(周三)8:30恢复办理除社会保险参保登记、征缴类外的其他业务。

全省医保部门暂停业务经办系统及公共服务渠道的医疗保险经办相关业务。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就医结算业务正常办理。5月2日(周四)8:30恢复办理除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征缴类外的其他业务。

二、信息系统恢复时间及业务范围

2024年5月5日(周日)8:30起全省税务、人社、医保系统全面恢复业务办理。

三、注意事项

(一)信息系统停机前未完成本月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的用人单位,应于本月底前完成申报缴纳。

(二)缴费人如有疑问,请咨询当地税务、人社、医保部门或拨打12366、12333、12345服务热线。

感谢广大缴费人长期以来对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各级税务、人社、医保部门将尽最大努力减少系统停机升级对办理社会保险费业务的影响,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

2024年4月23日


大侠既然来过,何妨留下墨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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